入籍须住满4年新例今夏生效

2015年06月04日 加拿大枫叶之路移民咨询



入籍须住满4年新例今夏生效

联邦政府早前通过《加强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的《C-24法案》(Bill C-24,其中有关入籍申请中,涉及居住条件的新规定,仍未公布详细内容。联邦公民及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指出,新规定会在今年夏季正式实施。

亚历山大周一召开电话记者会,被传媒问及根据《C-24法案》规定,日后新移民申请入籍,需要在6年内,住满4年才可申请,但新规定却迟迟没公布正式实施时间,亚历山大表示,新规定将在今夏生效。他解释迟迟未实施新政策,是为了对旧制下的新移民公平一点。现行的入籍规定是,申请人需要在4年内住满3年。



剥夺恐怖分子公民资格

此外,在谈及剥夺恐怖分子公民资格的新措施时,他解释说,只有当事人在被证实涉及参与恐怖活动,对加国本土安全构成威胁,或从事间缠绵谍活动时,才会被取消公民身分。

亚历山大指出,新措施只针对拥有双重国籍或多个国藉人士。若只有加国国藉,公民资格则不会被剥夺,因为当局不可能让人因此变成无国藉人士。他相信,日后执行这项新措施的机会不会很多。

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昨日指出,去年已通过立法的新《入籍法》(Citizenship Act)居住时间要求,即6年住满4年,将于今年夏天开始实施,不会再拖延,移民部会尽速公布具体实施日期。另外,新《入籍法》要求14岁至64岁人士考入籍试及满足英语要求的规定,以及申请人需提供良民证等规定,也即将于今年夏天实施。

被问到新规定开始实施的日期是哪一天?亚历山大则巧妙地说:「201年夏至时间落在621,距离夏天开始只有20天,夏天很快将到。不过,他表示,并非暗示实施时间是在621日,目前仍需要总督内阁(Governor in Council)决定确切实施日期。

新《入籍法》分三个阶段落实,去年6月通过后马上实施的规定有:加速加拿大军人取得公民资格程序、公务员在海外出生子女的下一代能继承公民权等;去年8月落实的规定有公民申请决策新模式、改善申请程序效率的多个方法,以及新的司法覆核及上诉程序。

第三阶段预计于立法完成后一年左右落实,涵盖范围也最广,包括新的居住时间要求,从旧法的4年内居住满3年,增加至6年内居住4年;入籍语言及常识考试要求扩大适用年龄从14岁至64岁,以及能以加拿大官方语言说明对加拿大认识的要求等。要求申请人提供良民证也是第三阶段实施的内容。

第三阶段实施的其他规定仍有很多,例如提高公民申请造假的处罚、禁止外国犯罪人士取得公民权、新的撤销公民资格模式及成立原因、规管入籍顾问的管理机构、改善各政府部门的资讯交换作业等

此外,移民部上周亦公布撤销公民资格的新规定,亚历山大昨日透过电话会议向传媒强调,《入籍法》撤销公民资格的新规定实施后,届时拥有双重国籍或是多个国籍的恐怖分子,若被证实涉及恐怖活动、对本国安全构成威胁,或是曾经从事间谍活动,即使已有公民资格,移民部也能撤销其公民身分。不过,亚历山大强调,如果只是拥有加大国籍,若取消其国籍将成为无国籍人士,因此基于尊重联合国的公约精神,加拿大不会取消单一国籍人士的国籍。

新《入籍法》去年619日立法生效,即将届满一年。


6年住4新例打乱返华生二胎

新《入籍法》6年住4年的居住时间要求即将生效,一些在旧规定下能够在今年7月以后送出申请的中国移民特别感到郁闷,有人并因此被迫延后回中国与丈夫生二胎的计划。

来自江苏的李女士,和多数的中国移民家庭一样,在3年多前移民时,因为丈夫不习惯本地工作环境,没多久即重回中国工作,自己即当起了「留守妈妈」,自己在本地专心带孩子。李女士表示自己也不愿意,但丈夫认为无论如何应该入籍才能回中国,所以她这段时间数着日子,盼着住满3年的那一天即能送出入籍申请。

可李女士没想到,去年新《入籍法》立法,可能从今年中开始的入籍申请,必须住满4年才能申请,如此一来,李女士无法在今年7月提出申请,而是必须等到明年夏天才能申请。


移民顾问任立三说,新规定全部实施后,除了居住时间延至住满4年对申请人造成不便,需要注意的是语言要求及入籍考试适用年龄扩大至14岁至64岁,对于一些英文基础欠佳的中年移民非常不利。

他表示,注意到一些客户可能40多或50岁,英文不好,考不到加拿大语言标准考试(CLB)4级考试,无法入籍,距离65岁免语言要求的时间又仍好久,不知如何是好。


新入籍法会带来哪些变化?接下来我们来盘点一下

1新法延长了公民入籍所需的居留时间,由目前4年内必须住满3年,提高到6年内要住满4年;

2新法要求纳入计算的4年内居民每年在加拿大境内居住超过183天,旧法并无此条规定;

3新法取消了非居民居住时间可部分折算成入籍居住时间的条款(注:而旧法下申请人在没有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期间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可以按1/2折算成入籍居住时间);

4新法增加了入籍后在加拿大居住的意向条款;

5需要参加入籍考试的年龄范围从现在的1854岁,提高到1464岁。申请人必须语言(英语或法语)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标,方有资格入籍;

6一些失去加拿大国籍的人可以重新获籍,对于那些因各种历史原因失去国籍的加拿大人,新法案建议分别处理。194711日(纽芬兰省为194941日)以前出生在加拿大的人和在此日期前完成归化手续的人,以及他们的第一代子女,将可以重获加拿大国国籍;

7 新法不允许任何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申请入籍,而旧法仅禁止有加拿大刑事记录的人申请入籍;

8新法将对入籍顾问(代理人)监管,而旧法没有任何监管措施且对造假无有效管控;

9新法对入籍造假的惩罚措施更严格,为10万加元罚款和/或入狱5年,而旧法仅为1000加元罚款和/或入狱1年;

10) 新法将赋予移民部长终审权,即可以随时否决任何一宗入籍申请案

11新法将赋予移民部长有权破格授予公民权;

12新法将授权移民部长定义完整申请文件及申请所需支持文件;

13新法将减少处理入籍申请的步骤,从3个程序减少到1个;

14新法规定,只有在6年中的4年里有加拿大税务记录的人才有申请入籍的资格。现行的法律对入籍申请人没有任何税务要求;

15新法规定拥有双国籍的加拿大公民如果卷入和加拿大敌对的武装冲突,或被法庭裁定从事恐怖活动、间谍活动和其他叛国活动,其加拿大国籍可以被取消。永久居民如果卷入这些活动,入籍申请将被拒绝;

16新法设立了针对在加拿大军队服役人员的入籍快速通道,旧法无此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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