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也有"城管"!你可能不知道,捡垃圾都是违法的...

2015年06月10日 加拿大华人生活网


捡玻璃啤酒瓶,或者易拉罐卖点零花钱,这种名为"拾荒者"在中国多是些底层百姓。


但在加拿大,"拾荒者"既可以是无家可归者,又有可能是一些不愁吃穿的老人家,甚至有可能是从中国来探亲的老父母。


他们"拾荒"的目的不一定是生活所迫。


在一部分老人眼里,看到有价值的东西不捡起来,是一种浪费或者是罪过,从本地网上讨论看,有不少人家里都有老人捡回来的旧家具、体育用品、日用品等。


相信没有多少人知道,这种行为在加拿大大多数城市是一种违法行为。


门前垃圾能淘宝


一年前,《加拿大都市报》记者曾经接到万锦市一位居民的投诉。


他表示,每到收垃圾的日子,都会看到一位华裔老人在小区的街上,逐家翻扒存放可回收垃圾的蓝盒,然后把其中的易拉罐、酒瓶子等捡走拿去卖钱。




他感觉这种行为不但侵犯了他的个人隐私,也把垃圾翻得乱七八糟。他认为,这些有一定价值的可回收垃圾,应该归市政府所有,不应该被私人拿走。


我家垃圾归谁管?


到别人家门口“扒垃圾”是否合法?


《加拿大都市报》记者为此走访了多伦多市政府后勤部总监司弗若扎(VincentSferrazza)。


司弗若扎在回应专访时开门见山地说:这种行为是违反政府条例的行为,罚款额为360元。


他表示,市政府相关条款规定,居民堆放在门前马路牙的垃圾,无论是食物垃圾、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还是废弃的电器(冰箱、炉灶、干衣机等)、家具等,均属于市政府的财产。


任何人除了收垃圾工人外的官方许可人员,都不能拿走、翻扒、甚至挪动这些垃圾,如有违反会导致罚款。


因此,不单单是那些捡酒瓶、易拉罐的,就连那些捡别人的家具、旧冰箱、干衣机、洗衣机等物品的行为,都是明令禁止的。居民如果发现此类行为,可以向市政府报告。


对于许多十年前来的新移民来讲,捡个沙发、床垫、桌子之类的事情,可以说是司空见惯,没想到这些行为都属于禁止的行列。


捡垃圾等同盗公产?


从财政收入上来说,拾荒者等于是偷走了市府的收入。司弗若扎解释说,虽说市政府垃圾回收部门不会把酒瓶、易拉罐拿去啤酒铺换钱,那里不过是针对普通消费者退瓶的。


但是会把这些东西退给有关的厂家,比如可口可乐、百事可乐还有CanadaDry等饮料公司,都与市政府有回收易拉罐的购买协议。


而空酒瓶则会退给LCBO(安省酒类专卖局),也会有一定的收入,但是为数不多。其他类似金属类垃圾,可以进入金属回收市场。




他表示,这个市场就像一个股票市场,金属价格是浮动的。垃圾被回收后被送到垃圾再利用中心,对大型电器进行拆解,分成金属和零件等不同类别,可以卖钱来弥补回收垃圾所产生的费用。


他也指出,很多拾荒者并非是单打独斗,他们完全是有组织的,开着小货车到处捡冰箱、电炉灶、干衣机或者家具等。大部分电器或家具都仅仅是有些小毛病,他们要么卖零件,要么修好后进入二手市场。


这种行为等同于盗窃市政府的资产,减少市政府的收入。因为环卫工人去收一趟垃圾,无论收回来的垃圾价值多少,市政府付出的钱是一样的多,价值越高市政府赔的越少。


米恩介绍说,就约克区2012年来讲,回收处理蓝盒可回收垃圾的费用是每吨146元,而每吨平均可以卖65元,这些都是区政府的收入。


加拿大也有"城管"


据多伦多市政府牌照和标准管理局所属的,公园和垃圾管理执法部经理布莱克斯(BillBlakes)介绍,这个部门相当于中国城管所承担的一部分职能。


布莱克斯在接受专访时表示,市政府垃圾管理附例规定,屋主不得在垃圾回收日前一天晚上8时以前就把垃圾放在门外。


被清空的垃圾桶,须在收垃圾日当天晚上10时以前收回屋内。否则的话会被处以100元罚款,另加25元援助受害者附加费,总共为125元。




米恩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垃圾回收之后的处理。她表示,在约克区到街头巷尾收垃圾的工作是由各市政府负责,而送到垃圾处理中心之后就是由约克区政府负责。


她指出,类似家具、大型电器之类的垃圾,其实很多都是可以再利用的。


如果仅仅是放在门口等市政部门收垃圾,比如木质家具的话,进了垃圾车就会被随车机械绞碎,以便于运输,因此会很浪费。


渥太华流浪汉拾瓶被罚


Mr.Foucault是渥太华土生土长的一个无家可归者,他每天穿街走巷,从可回收垃圾箱中捡酒瓶、易拉罐卖钱,他为此多次被人驱赶,甚至遭到袭击。也有的人家对他非常友好,常把旧瓶留着等他来取。


他这么做不是什么兴趣,而是日常工作,他要以此为生。他每天去四趟啤酒铺去退瓶,一个月会有几百元的收入。


但是他在2007年被2名渥太华市政府执法人员指控违反了《渥太华固体垃圾管理附例》(CityofOttawa'ssolidwastemanagementbylaw),此类行为的罚款是150到1万元。


这个附例是2006年通过的,旨在禁止从他人垃圾桶中捡东西。首次违法最高处罚为1万元,如有其他类似非法闯入私人物业的行为,还会招致最高2.5万元的罚款。


拾荒者说


拾荒者MBER自述:我就是一个某种意义上的拾荒者,如果一个人把一箱空瓶子扔在我的屋后面,我就会搬去啤酒铺把瓶子退掉赚些钱。


三个月来我已经捡了24个啤酒瓶和4个葡萄酒瓶,当然这些都是凑巧。我是个学生,有点收入就好过没有。我就想如果周日或者周一把学生宿舍转一遍的话,收获可能会更大。不


过我通常都是上下学走在路上遇到了就捡起来,绝对不会动那些很脏的瓶子或者垃圾。此外公园也是个捡酒瓶的好地方,有一次在公园捡瓶子就卖了8毛钱。


拾荒者RecessionDriven自述:我的失业保险停掉后经济就陷入困境,被逼之下我找到一个生财之道。我和几个商家联系好帮他们处理回收酒瓶和易拉罐,帮他们节省处理的费用。


为了尊严我戴上棒球帽和墨镜,每周7天都要去,取决于交通状况,每天工作6到8个小时左右。


通过这样的劳动,我可以付得起房租、车保险、食品、上网和手机的费用。这份工作的好处是没有办公室政治,不必担心被炒鱿鱼,命运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只要能开车就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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