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学监护人条件有哪些?

2014年08月05日 加拿大留学投资团聚移民


加拿大留学监护人各省标准有差异。加拿大留学,对未成年的学生,在加拿大留学期间需要监护人,无论是中学还是大学都需要。留学专家介绍加拿大各省成人的标准。

  18岁成人: Alberta, Manitoba, Ontario, Prince Edward Island, Quebec, Saskatchewan

  19岁成人:British Columbia, New Brunswick, 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 Northwest Territories, Nova Scotia, Nunavut, Yukon

  监护人必须是加拿大的公民或者是永久居民,年龄在25周岁以上。

  监护材料有两份,一份是加方的监护人在加拿大的律师事务所公证的监护信,一份是中国家长在公证处公证的父母授权监护人的公证。 学生在入境前需要将自己的联系方式行前信息告知监护人,监护人有其应尽的义务,并且移民局会抽查监护人。如果学生的监护人在学生入境后对学生情况一无所知,而且又被抽查的话,后果很严重

监护人的作用:

监护人其实就是孩子在国外的“父母”,孩子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先与监护人联系以寻求帮助。监护人一般负责跟学生交代如何在加拿大学习和生活,办理银行账户,手机套餐,确保学生的寄宿家庭提供充足食物和关心(这就是有的学生不找寄宿家庭做监护人的原因),如果孩子不满寄宿家庭,可以协助调换;维护孩子的利益,若出现考勤等问题,会与学校沟通;了解学生的考试情况以便与家长沟通;有生活方面问题例如丢失钱包、考驾照、看病等问题可以随时询问监护人。

加拿大留学注意监护人问题:

最简单情况就父母或者亲戚在加拿大,那么他们可以充当法定监护人。加拿大法律规定,学生要和监护人住在一起。这个监护人必须是加拿大的公民或永久居民。比如温哥华公立教育局,经申请,学校局将允许13岁以下之学生与一位直系亲属同住。学校局意指与父母有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者为直系亲属。如学生将由符合以上规定之亲属看顾,则父母及亲属得向学校局呈交一封公证信以核实关系与规定相符。而对12岁以下的学生则更苛刻,一位父母得陪同学生全时间居住在温哥华,为学生提供照顾及监管,如父母必须在学生参加国际教育课程时离开温哥华(返回原居地),学生需一同离开。

那么,如果家长不在加拿大,也没有亲戚朋友在加拿大,该找谁给学生当监护人呢?可以找一个custodian,即委托监护人。学生的监护人必须给学生一份经过公证的合乎法律的声明。监护人可以由家长委派,也可以由申请人所申请的学校来安排(如公立教育局)。学校提供监护人服务的,每年收取一定的费用。家长委派的监护人必须年满25周岁,是学校所属城市的当地人或有移民身份。不一定要求和监护人一起居住,但是如果你除了什么问题(刑事犯罪),监护人要承担很严重的责任。如果家长没有人选可以委派,则可以通过留学中介找他们在加拿大的后期服务合作方,为学生提供监护人服务。合作方有两种服务形式。第一种是临时监护:为了做签证不充当法律监护责任,不负责到校报到签字。第二种是永久监护,有效期1年的。这两种的收费不同。一般只要收到监护费用和完整的监护申请表,很快就可以出监护信。等学生获签后为其安排住宿家庭(如有需要),一般他会为学生找负责人的家庭,家庭主人可以为其承担一般的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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