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讨债 安省新规7月1日开始生效

2015年06月30日 加拿大亚太移民中心



安大略打击不法收债的新法规正式在7月1日生效,不过破产财产托管人提醒,有财务困难者在寻求帮助时仍须谨慎小心。


赫依斯、麦可洛斯破产信托公司(Hoyes, Michalos & Associates)创办人霍耶斯(Doug Hoyes)表示,长期占债务人便宜的不法企业预期新法令生效,已纷纷关闭其通路。然而,他也认为新法规让征收机构得以提供债务结算服务,可能会产生利益冲突。霍耶斯说:“这项法规对不同形式的财产征集敞开大门。”

2013年安省政府表示将比照亚伯达、缅尼托巴及诺瓦新斯科舍省等,修改债务清算法规,打击许多债务清算公司制定误导性合约、收取高额费用的歪风。由于破产托管公司已受联邦法规规范,因此将不受安省这项7月1日生效的新法规影响。

据了解,新法“债务回购及债务清偿协商服务法”(Collection and Debt Settlement Services Act)将取代原有的“征收机构法”(Collection Agencies Act),不仅杜绝债务清算公司收取预付款,并限制收费的上限。更重要的是,债务人可有10天的冷静期,在这段期间内可取消与债务清算公司的合约。

BDO Canada破产受托人博达克(Andre Bolduc)说:“对顾客而言,在他们接受合法的协助时,必要的财务审核、尽职调查、事前研究仍然相当重要”由于托管人有义务审查客户所有的财务选项,包括申请破产保护。对此,博达克表示,根据这几年的观察,客户出现财务问题时第一个求助的是债务清偿公司,其次才是破产托管,“现在希望他们能够懂得先找信贷咨询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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