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C-24新入籍法案2015年6月11日起生效

2015年06月13日 加拿大亚太移民中心



自去年6月19日国会正式通过C24条例调整公民入籍政策法规之后,已经快一年。但是6月5号CIC网站公布消息,称6月11号即实行新的入籍办法,还是让不少人措手不及。

那么新的入籍办法,都有哪些变化呢?我们针对客户最关心和最直接相关的几个方面,做了一个总结。供大家参考

1. 每一个成年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往前的六年之内,必须在加拿大境内实际居住最少1,460天;而且在四年的每一年中至少居住在加拿大183天。以此保证申请人跟加拿大之间的紧密联系。

2. 在14周岁到64周岁这个年龄区间的申请人,都必须符合最低的加拿大基本常识和语言要求。以确保更多的新公民能更好的准备好加拿大的生活。也就是入籍考试和语言水平的证明都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3. 每个成年申请人都需要清楚的表达在成为加拿大公民之后居住在加拿大的意愿。

4. 每个成年申请人会按照税法的要求报税。新法规定,六年中至少有四年的报税记录。

5. 对于那些因各种历史原因失去国籍的加拿大人,新法案建议分别处理。1947年1月1日(纽芬兰省为1949年4月1日)以前出生在加拿大的人和在此日期前完成归化手续的人,以及他们的第一代子女,将可以重获加拿大国籍。

6. 新法例会更严格的打击入籍造假和提供假文件及虚假陈述的情况,可以最高处以$100,000加币的罚款和/或5年的监禁。

7. 新法严格规定,只有加拿大移民顾问协会ICCRC的合格成员、律师、以及法律公证人,可以有偿代理公民入籍申请。其他个人均为违法。

8. 新的申请表格6月11号会登录CIC网站。自该日起,所有申请表格必须使用新的申请表。否则退件。

9. 新的法例将减少入籍申请的步骤,从三个程序减少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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