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弑母案减刑上诉被驳回

2016年05月10日 澳洲新足迹中文网站



已被定罪的杀人犯李伟(Wei Li)上诉受挫,法官认定他所主张的刑罚“过重”的说法不成立。

李伟的律师说,他们不会被法官Martin Hinton的裁定吓到,他们将把本案上诉到刑事上诉庭的合议庭。

这名精英学校出身的学生今年23岁,昨天他通过视频出庭,在激烈的法庭辩论中,他皱着眉头,咬着指甲。

他于2011年在Burnside家中杀死了母亲Emma Mae Tien,他现在正在服刑,刑期9年。

陪审团听取了母子关系紧张的证据、以及李伟辩称他的行为是自卫之后,裁定谋杀罪名不成立,误杀罪名成立。

但是,在判决中,法官Trish Kelly不同意他的自卫的说法,认为他的罪行严重,应该被处以误杀罪的最高刑期。

周一,李伟的律师Kevin Borick(QC)说,法官Kelly在做这个决定的时候超越了他的“权限和能力”。

他说没有人、就算法官Kelly也不知道为什么陪审团作出这种裁定,所以把李伟按照重案犯来量刑是错误的。

“简而言之,我们的案子里,法官无法找到任何事实能排除合理怀疑地证明。“他说,”法官的决定与陪审团的裁定不一致,因为我们不知道具体是什么让陪审团认为李伟谋杀罪名不成立。因为,量刑法官不可能证明任何东西排除合理怀疑,法官不能那么做。“

法官Hinton认为这是法官的义务,在陪审团作出裁定之后,做出与陪审团裁定一致的判决。

Brorick律师回复说:“我不接受这种说法。检察官要证明本案超过了合理的怀疑,而没有做到,但是法官却决定他们做到了,法官没有权力和能力这么做。“

法官Hinton说,他认为他在司法义务方面没有错,他要求Borick律师指出来他认为的具体的错误在哪。

Borick律师回复说:“你已经清楚地形成了一个观点,今天上午我已经跟你说了六七次了,那是不对的。我们不知道陪审团裁定的意思,所以法官Kelly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地做出决定。“

检察官Jim Pearce(QC)说,法官Kelly没有做错,她正当地履行了法官的职责,他请求法庭驳回上诉。

法官Jinton同意,他拒绝了李伟的上诉,称法官的职责不是翻译陪审团的裁决,而是做出与陪审团裁决一致的量刑。

他说:“我不接受上诉的任何理由。“

按照南澳法律,李伟可以寻求由三名法官一起一次性地审理他的上诉以及不被准许上诉的决定。


新闻来源: http://www.news.com.au/national/south-australia/wei-lis-bid-to-challenge-his-nineyear-manslaughter-prison-term-fails-counsel-flags-further-action/news-story/5ea4cc3fc3c6a3618a66f2ebe93724bc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