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夫妇,又出事了!

2018年11月28日 英国万事通


赵薇夫妇遭上交所"封杀"


昨天(20日)晚间,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孔德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员黄有龙、赵薇、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赵政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交所认为,龙薇传媒未审慎筹划收购事项、未充分提示终止风险,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此外,龙薇传媒披露控制权转让事项的筹资计划和安排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上交所还认定,龙薇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


经查明,2017年1月23日,万家集团、龙薇传媒知晓其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的融资计划未通过中信银行总行审批。截至2017年1月31日,龙薇传媒并未与任何金融机构达成融资合作。无法从金融机构获取股票质押融资的事项对龙薇传媒收购祥源文化控股权存在重大影响,但龙薇传媒在知悉相关融资方案未通过审批时,未及时通知祥源文化披露融资的重要进展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祥源文化2017年2月16日发布的公告显示,龙薇传媒将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归因于金融机构融资审批失败,未披露在应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时银必信未准备足够资金的事实,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上交所称,龙薇传媒作为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在自身资金准备不足、资金来源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贸然筹划收购事项,且未充分提示终止风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相关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及披露不及时,严重损害投资者知情权。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孔德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员黄有龙、赵薇、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赵政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当事人如对上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于1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网友评论:



51倍杠杆,赵薇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


2016年12月,万家文化披露,第一大股东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18,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35%)流通股,以总价30.6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龙薇传媒。


转让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将由万家集团变更为龙薇传媒,实际控制人将由孔德永变更为赵薇。


经上交所监管问询,公司及龙薇传媒于2017年1月12日披露,龙薇传媒于2016年11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尚未实缴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为零。


收购资金中,股东自有资金6000万元,剩余资金均为借入,杠杆比例高达51倍。同时,截至2017年1月12日,相关股权质押融资仍在金融机构审批流程中。


一波三折,过了两个月后,也就是2月13日,赵薇改口了,从买29.135%的股权改为我“举牌”买个5.0396%就行,缩水近83%。一下子从收购变成了举牌。原因是融资遇到了难题。


2017年2月14日,公司披露公告称,由于龙薇传媒表示是否能按期完成融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万家集团与龙薇文化拟将转让股份的数量由18500万股变更为32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4%),交易金额由30.6亿元变更为5.3亿元。交易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发生变化。


2017年3月28日,公司披露公告称,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未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2017年4月1日,赵薇最后决定,什么收购举牌的,通通不搞了,一股不买,2.5亿元定金也拿回来。


龙薇传媒在本次收购前一个月成立,未审慎评估收购的可行性,未进行充分的资金筹备,在境内可支付资金有限、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并贸然公布收购信息,筹划收购事项不审慎,且未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终止收购风险。


同时,因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龙薇传媒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高度关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也就是说,这3个多月的时间里,从实际控制人拟变更,到转让上市公司5.0396%股份,再到愚人节之际的“分手”,股价腰斩,这就是赵薇“闹剧”的全过程。


股民起诉赵薇夫妇 索赔金额已达5500万元

  

赵薇,除了是娱乐圈的知名女星,还曾被称为娱乐圈的女巴菲特,其在股市中的成绩曾非常辉煌:2014年12月,赵薇及黄有龙以每股1.6港元的平均价格,耗资30.88亿港元买入阿里影业9.18%的股份,并成为仅次于阿里巴巴的第二大股东。2015年4月,赵薇夫妇以3.9港元的价格减持1.22%的股份,共计套现9.98亿港元,净赚5.89亿港元。同年11月,赵薇与著名投资人虞锋分别认购中国创意控股5400万股股份,每股配售价为0.39港元。上市当天中国创意收于每股4港元,以此计算,赵薇首日浮盈就可达到1.95亿港元。


而这次龙薇传媒信息披露违规,让许多追随赵薇的股民因持有祥源文化股票而蒙受巨大损失,沦为“韭菜”。在证监会处罚下达后,股民维权条件具备。


今年9月,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6月份以来,公司陆续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涉及96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132万元。已有440位投资者起诉公司,总计索赔5584.77万元,其中部分案件的被告还包括赵薇、龙薇传媒、孔德永等人。


据报道,今年7月18日,投资者起诉赵薇等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在杭州中院首次开庭。


赵薇入主祥源文化的闹剧,害苦了祥源文化的投资人,部分受害投资人开始维权,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委托证券行业的律师起诉赵薇等方面。


投资者起诉的依据是,2018年4月,证监会对祥源文化、龙薇传媒、赵薇等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该罚单的内容就包括,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祥源文化在2017年1月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对市场和投资者造成了严重误导,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在此次案件开庭前,围绕着上述事件,共计61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杭州市中人民法院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中国基金报、证券日报、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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