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被坑6700万 只因混淆了投资与理财?

2015年11月07日 澳洲房产一陈腾



近日,有新闻报道称,60多岁的王老太向某信托公司支付6700万元,购买信托产品,到期后血本无归,不得不与公司对簿公堂,打起一场尚不知结果在哪里的官司。


无独有偶,近日,宁波又一家本土投资理财公司——宁波众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几乎在一夜间“人去楼空”。据传言,该事件共涉及1000多名投资者,资金总额超过1亿元。

  为什么近两年类似的事件越来越多?从宏观角度看,经济形势波动造成了一系列风险投资的资金链断裂,从而波及到当事人的利益。从当事人自身来说,他们往往是轻信了所谓“理财顾问”的承诺,混淆了投资和理财的内涵,进而在错误的时间,用错误的方式,投入了错误的项目,带来的错误的结果——毕生积累的财富很可能一夜之间就化为乌有了。

  造成当事人在财富上的悲剧的内在原因就是:财富管理的当事人无法正确区分理财和投资的区别。一般来说,理财是指资金的筹措和使用,是一种财务管理技巧。比如,自己的财富多少拿去炒股票,多少拿去买入不动产,多少用来保险,多少用来储蓄;不一定说是财富增值才能叫做理财——如果储蓄利率足够高,跑平通胀,那么把所有的钱都存进银行也属于理财;或者不做资产增值行为,而是合理地节约生活开销,也属于理财。而投资则是指通过投入一定的资金和资源以获取未来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按照不同的标准,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也可分为实业投资和金融投资。总的来说,投资是资本的形成过程和动态化。


在选择投资产品时,重要的不是产品的地点,也不是投资者对产品的熟悉程度,更不是追求很高的收益。而是要在未来一定时间段内获得某种比较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收益,实现财富的稳定增值。具体而言,投资可以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1.要看最终结果,不要追求不切实际的高收益

  如果你有100万,那么有这样一个项目,第一年增长40%,第二年下跌20%,第三年增长40%,第四年下跌20%……如此,在第八年上,投资者可以获得多少收益?实际上,根本不需要这样跌宕起伏、坐过山车似的涨跌,只需要年均增长7%就可以实现同样的结果。这个例子恰恰说明,国内很多投资者为高收益所动,是没有坚定投资的最终目标,也没有理解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是一个需要稳定现金流的过程,而不是忽涨忽跌。如赌徒一样去投资,很难保证投资者的财富有安全的、稳定的增值。

  2.建立避险机制,失之东隅还可收之桑榆

  近年听闻的由于投资公司跑路而造成投资者损失巨大的事件,往往是由于投资者把所有的资金都投入到同一个项目中,一荣俱荣,一损则不可收拾。建立多种盈利模式,有效规避风险才是正确、理智的投资选择。以房产投资为例,需要建立以房地产作为融资的多种获利平台和盈利模式,如货币盈利模式——当美国向全球输出通胀压力越来越明显之时,唯有借出钱来才能真正跑赢通胀。离岸资产我们虽然可以选择投资海外股票、国债、基金等,但无论哪一种都是我们把资本借给了金融机构或者上市公司;唯有投资房地产的时候,有机会从银行寻求融资,做到把钱“借出来”;从而可以实现货币的盈利机制,即:即使真实房价没有获得增长,但通过货币的超发与贬值、推迟债务的偿还等手段,可以获得真正“跑赢”通胀的价值。而房地产恰恰是最佳的抵押物。汇率盈利模式——很多人立刻联想到在人民币贬值预期下应该买入美元,因为其国际货币结算地位未来20-30年很难动摇;笔者希望更加引伸一步,买入美元,不如借入美元;如若不能借入美元,不妨借入更加活跃的货币类别,如已经价值回归的大宗商品交易货币的代表,加元和澳元;原因很简单,我们是希望通过货币的汇率变化在两个资本市场进行“乾坤大挪移”实现外汇的投资收益;而目前人民币、港币紧盯美元的货币政策,在调整的汇率政策下依然起伏较小,从而外汇套利机会降低了;因此才会选择更加活跃的、有套利空间的货币种类;而通过房地产,成为了借入(贷款)货币的最佳载体。

  综上,多年来我们习惯了高收益的投资,也听闻了许多一夜暴富的励志;习惯追逐10%、20%甚至50%的高收益。结果,神话诞生一个破灭一个,随之而消失的是投资者毕生积累的财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很多私募公司打出各种新鲜概念吸引投资者,无非是换汤不换药。现在,是让投资回到投资本身,让稳健的现金流而不是危险的高收益成为投资者最为看中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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