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移民加拿大15年,持有正常的"枫叶卡"!他用祖籍国护照旅行后回温哥华就被取消移民身份!

2016年02月07日 加拿大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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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认为取得加拿大移民资格后,只要遵守居住时间便可永久保持移民身份。但加拿大移民局并不认同这个观点,移民法中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细节,一位已经持枫叶卡15年的老移民就被取消了身份。


加拿大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在最新一期的《移民资讯汇编》杂志中,通过引用联邦法庭一宗有关难民身份被取消的案例,提醒受加拿大难民庇护的人士,要慎用祖籍国的护照旅行,否则难民身份可能被取消。


加拿大移民局取消了一名在加拿大居住了近20年的伊朗裔男子的移民身份,该男子不服上诉到联邦法庭被驳回。


这名男子是在1996年12岁时,随母亲来到加拿大,并于1999年与母亲和两名兄妹一起获得难民身份。


当初,该男子的母亲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是基于她在伊朗受到性别的迫害,有充分理由恐惧的基础上被批准的。由于他的母亲是他唯一抚养人,该男子也在2001年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他对移民官说,返伊朗不担心安全问题后,结果


后来他的母亲和兄妹都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而他自己则因在19岁时的一 宗入室爆窃案被定罪而没有申请入籍。


2006年,他申请并获得伊朗护照,并用此护照前往伊朗参加姐姐的婚礼。在伊朗停留两个月后,他在德黑兰机场被伊朗当局拘留,因为他没有盖出境章。


当他证明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后才被放行。在2011年,因为要到墨西哥度假,他又更新伊朗护照,并在2014年又用此护照返回伊朗,探望年迈的父亲,并在当地逗留3周。


当他再次回到加拿大时,被边境局官员质询,并建议加拿大移民部重新审议其难民身份。


加拿大移民部认为,当一个难民申请并获得祖籍国护照,就可以推测,他是打算重新获得该国的公民身份。并且他已经再也不需要加拿大的保护了。


有移民律师表示,加拿大在2012年修改"移民和难民保护法",加大难民申请系统的监督上,强调"保护需要保护的人",毋需被保护就不再有难民资格,


特别是当该男子再次用自己祖籍国护照再回到祖籍国后,就更加强烈的证明了他在"母国"没有任何安全问题,并且他自己有意愿重新回到"母国"生活。


而且,鉴于终止难民保护的一个最重要核心问题是,该难民是否继续维持对在原籍国会被迫害的恐惧。当他在与边境局面谈时曾表示,在回伊朗时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全。


法庭最终驳回他的司法复核申请,并认为移民局对他最初的难民审理文件处置并无违反程序。


他随后又要求加拿大政府出于人道同情的因素,特别是以他在加拿大出生的女儿最大利益的考量,重新作出决定。但在律师看来,这些因素不能作为他"翻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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