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业主注意了!7月1日是空屋出租最后期限 否则需缴空屋税

2017年06月06日 加拿大地产周刊


空屋税问题一直是温哥华讨论的热点,去年温哥华市议会投票通过了征收空屋税的提案。从今年开始,政府将对无人居住或空置长达6个月及以上时间的房子征收1%的税费,今年已经过去将近一半,也就是说,如果业主有无人居住的空房,需要在71日前尽快寻找租客了。

 

温哥华市长罗品信(Gregor Robertson)表示,市政府由今年开始,要求市内业主计算物业空置的日子,并且在年底申报,如果空置时间超过6个月,就要在下一年缴付相当于物业估价值1%的房屋空置税。如果业主希望避免缴付今年的房屋空置税,71日就是最后的期限,必须将空屋租出。



如果业主拥有两套以上的房屋,自住房(primary residence)即使空置也不在征收空屋税的范围,自住房指的是经常居住,并且接受邮件和税收通知的地方。


如果业主拥有第二套房屋,该房屋没有人居住也没有出租的时间超过6个月,那么政府每年将要收取房价1%的空屋税。比如,在温西一栋270万的空置房屋,每年要被征收27000元的空屋税。即便是普通的公寓,如果被空置超过半年也面临数千元的空屋税。

 

温哥华可负担住房问题非常严重,一方面很多居民无房可租,而另一方面城市中有大量的空置房屋。数据显示,2016年温哥华空屋的数量有25000间,其中大多数都是买家的第二套甚至第三、四套房,很多都是买家并没有想好如何“处置”或只是为了投资而购买的。



罗品信表示,房屋首先是用来居住的,然后才是投资。在当前租屋市场危机的情况下,许多在温哥华工作和生活的市民找不到可负担房屋,而大量的房屋却被当作商品而空置,这是不可接受的。

 

政府经过长时间讨论终于通过空屋税提案,鼓励业主出租房屋,解决出租房屋危机问题。温哥华也成为全国首例征收空房税费的地区,市府希望通过空屋税措施为全市增加大约2万个出租单位。

 

根据温哥华政府提案,房屋所有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交房屋是否空置的证明,如果被发现证明存在瞒报或造假,将处以高达一万元的罚款。温哥华市府预计明年二月就会收到首批房屋空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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