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式公正:交通罚单上庭记

2017年06月17日 澳洲新足迹中文网站


这一次是小事,但是有一些经验教训可供大家参考,也有一些很有意义的情节,我们在反思自己错误的同时,也进一步了解了澳洲的法律(交通法/上庭程序)。


“案”发当日


今年的1月1日是一个雨夜,与亲朋好友把酒言欢(我小酌,万幸开车的那位滴酒不沾),时近午夜,开车回家。就在到家前三分钟被警察拦下来。

警察:同志你好,同志先测个酒驾。
司机:1.2.3...

警察:同志你知不知道刚才很危险,你转弯的时候没让行,差点被撞,这一车人性命都在你手上了。
司机:我黄灯的时候已经出线了,想快点过去。不要阻挡在路上。那个家伙红灯还不停冲过来,很危险。

警察:同志交出你的驾照。
司机:&&…………%%&×(

警察:同志罚单会寄给你。
司机:×&……%¥

因为个人隐私的关系,我无法提供车载摄像的照片,只有示意图请见谅。


图1,黄灯亮起我们离停车线3-5米,时速40km/h,来不及在停车线内停车。

 

图2,交汇车,红灯亮起时我们的位置,对方车辆可能闯了红灯也可能刚过线。

 


愤而上庭


回家把当时的录像复制到电脑后,洗洗睡了。过了几周收到罚单,3分375刀——Not giving way to oncoming traffic when turning right
这里澄清一个可能的误解,国定假期双倍扣分只是针对几项违法——超速和手机等,其他还是按原来的分扣。

录像上显示的情景是我方司机在接近路口的时候减速(从55减到40),在即将到达路口(5米之内)时交通灯转黄,对方车辆目测距离50米开外,司机没有停车,松油门,一路正常右转,车头摆正的时候速度在25左右。


对方疑似在抢黄灯且超速,在交汇车的时候呼啸而过(警察的录像里面证实了这点),险象环生,警察拦下我们开了罚单,放过了路人甲。


其实我们心里还蛮气愤的,觉得危险是对方造成的,因为有这样一个条款:黄灯表示停,除非离刹车线太近或急刹会引起危险。可当时那辆车离线足够远(对方离停车线50-60米,时速60k+m/h——这些是我们事后根据摄像推测计算的)。后面根本就没有其他车子。我家是老司机了 ,预判对方应该停车的。所以被警察拦下后一直在说这个事情。后来翻到了这个条款,认为既然对方应该停车,那么我们就有了优先通过权。



结果‘找死’要求上庭,而且做了无罪抗辩,以为自己理由很充分了,没有咨询律师(这点小钱不值得),打算自己上庭,现在看来真是法盲!事后才知道,不管对方是闯红灯还是超速,我们仍然是有错的,他违规是他的问题,而我们的责任在于没让行且误判,误判对方的操作,误判对方的速度。

各打五十


第一次去法院,当时还觉得心很定,因为是小案子,所以司机坐在法庭里面等了很久。到时候会有一个工作人员(应该不是法官)会问你认罪还是不认罪?


认罪的往左——接下去见法官,会给你量刑或减免。不认罪的改日再审理。


从经济/时间角度而言,除非你100%确定是无责的,否则认罪(或者干脆收到罚单后直接交钱)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当时钻了牛角尖,认为自己没有责任,才会这么坦然要求做无罪抗辩。

条款:
A yellow (amber) traffic light or arrow means stop. A driver approaching traffic lights showing a yellow traffic light must stop if the driver can stop safely before reaching the stop line or traffic lights. Penalties apply for drivers who fail to stop at a yellow light, unless it is unsafe to do so.


第二次去法院,带上了我们的证据,因为没有律师,又没有人伤物损,所以被安排到了下午开庭。在那里坐了一上午,听了不少各式各样的案子,大部分都是有律师的。

期间当场执法的警察到庭,态度非常好,当场交换了一下证据,给我们看了他拍摄下来的视频,两车之间相距不足一秒,擦肩而过,确实很危险。警方的律师也到场了,婉转地向我方司机表达了他的想法:“这样的案子你都来上庭?你知道不知道,即使对方闯了红灯,你还是要受罚的。”

司机这时候就知道自己问题大了,原来信心满满以为可以抓住的一点,结果根本不能成立,可是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只能硬着头皮上。平复一下心情,拿着警方提供的资料仔细阅读,这时候案子的关键焦点就变成了两点:
1. 是否让足距离。
2. 是否造成了危险。

这时候警察这个‘猪’队友的记录上出现了三个疑点:
1. 警察说入弯时辆车相距只有40米。
我方提供了很清楚的证据证明入弯时至少相距60米开外。而且警车的位置非常不好,侧面有阻挡物,他也不可能一眼看到两部车,需要转头看。
2. 警察说对方车辆为了避免碰撞,重刹。
我方和警察的证明上都显示没有重刹的痕迹,对方车子呼啸而过,刹车灯都没亮起(从离开我们的视线之前,和进入警察的视线之后)。
3. 警察说对方60km/h,我方的证据可以推测出对方至少65-70km/h,辅证了上面一点,对方灭有刹车的意图。

还有一些对我方有利的证据:
1. 从警方的录像里面看到,司机到路口减速,缓慢通过,没有表现出‘抢’的行为。——抢不应该加速才对么?
2. 司机行驶记录良好。
3. 没有造成任何损失。

法官在反复看了我们的证据和警方的证据,经过充分辩论之后则各打五十大板。


所谓澳洲式的公正是因为这里司法和行政是完全独立开的,法官充分听取两方面的意见,采信双方的证据,不偏不倚,澄清一下我们毫无沾沾自喜,最后认罪认罚。


庭上记实

正式开庭是在公共法庭,后面有很多人旁听/或者等待自己的案子。

法官会叫名字,原告和被告及其律师(这里我没搞明白我们是被告还是原告)上庭,法官先拿了警方的证词,录像证据和诉求仔细阅读了一遍(录像看了两遍),然后请警察上前宣誓做证。交叉提问开始,警方律师没有问题,我方没有律师,那么就是自己上去提问。(这里心理素质一定要过硬啊,尤其是面对司法机构、行政机构的代言人和专业律师)

针对警方的证据和证词,我方提出了几个疑点:
1. 请问警官入弯时辆车相距只有40米。这是如何判断的?是否有转头,是否有阻挡物而视线受阻?
警察说距离是他根据经验判断的,没有转头,没有阻挡物。
——可是从我们的证据有参照物可以判断至少50米开外——离对方停车线,离我们车子至少65米+。警察的角度要观察到两部车肯定要转头,而且路上有很多阻挡物(警车掉头追我们的时候录像里显示一路有树/房子/路牌/电线杆等阻挡视线的物体)。

2. 请问警官说对方车辆为了避免碰撞,重刹。请问何时刹得车?是进入口前还是进入口后?如何判断重刹?有无刹车声,打方向,冒烟?
警察说是进路口后重刹的,没有刹车声,打方向,冒烟,但是车头有下沉。
——对方进入路口的时候正好被我车阻挡视线,从我方和警方的录像证据里面都没有看到对方车子刹车灯亮,所以这里的重刹应该是警察为了坐实我们的过失而画蛇添足。

3. 请问警官说对方60km/h,是如何判断的?指刹车前还是刹车后?
警察说是一路60km/h,刹车后速度没有说明。
——我方的录像上显示我们从开转到转进路口用了3-4秒,对方从60米+开外到了我们跟前,大家可以自己算一下时速。即使不能证明他超速,但肯定没有减速或重刹。而且车子进入警察的镜头时已经翻到红灯,从进到离开,不足一秒,呼啸而过。当时的速度可能就不低于60km/h,一点都没有刹车后减速的迹象。

不过我们并没有就以上这几点展开,说了即使对方超速/闯红灯,我们还是有错。问这些问题一个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可以提出合理质疑。一个是降低了警察的记录的可信度,不让警察的一些主观认识/猜测影响法官。
在我们提出这些质疑后,法官又调出警方的视频,反复看了两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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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轮到我方司机上去,对方律师也咬着几点不放:

1.为什么黄灯你还转?
答:黄灯亮起时我们离停车线5米左右,车子无法在停车线之前停车,且后方可能有车,无法急刹,当时判断距离足够就转了。

2.你是否认为当时的情况很危险?
答:我们车拉即将正的时候对方车辆离我们10-20米(我们的证据),后来从后视镜看到一辆车子很快速的从身后开过,从警察的录像看确实离得很近了。很危险。

3.你是否认为自己的判断有误才造成了危险?
答:转得时候认为距离够。但是事后回想很惊险,也确实处理不当,冒进,会吸取经验教训。

4.你是不是认为因为是黄灯所以判断对方会停所以没有保持安全距离?
答:转得时候认为距离够,主观不愿在路中央停着,想尽快驶出(这个和警察的对话记录有写)。至于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不能因为是黄灯就判断对方一定会停。
--法官说了,不管40米还是60米,一定要让清楚为止,主要是出于安全的考量,不能想当然。

总之态度好,承认事实,确实有危险,但危险的形成有各种因素,强调认为距离够才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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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采信了警方交汇车时候的危险描述,但并没有采信警察40米/重刹/60km/h的描述。
时采信了我方关于对方车子距离/速度/是否闯黄/红灯的证据,当庭表示我方司机有过失,正确安全的驾驶行为是停车,等所有往来车辆停下/通过后再右转。也表示了对方司机也存在过错。(楼上有同学说我们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其实大家信不信不重要,法官信了就行。)所以他的最后判决是基于双方司机都有责任来判的。没有支持警方诉求的375刀罚金,而是进行了部分减免。


楼主有话说:

1.这个绝对不是炫耀贴,是打脸贴。绝对不是吹鼓大家上庭搞事,相反我们是反面教材,由于己方的失误,和对法律片面的了解(俗称法盲),无知者无畏上了庭,被活生生上了一课。分享出来供大家探讨和参考,减少同样的事情发生的概率也算是功德一件。

2.要感谢警察开了罚单,这里警察文明执法,虽然语速过快又没有把关键信息告知我们(我懂的,警察很忙),是他才让我们意识到严重性,才会面对直视自己的错误。

3.要感谢大家的谆谆教导,很多人提到了,生命最重要,为了抢一秒钟,可能会付出惨痛的代价,楼主不是司机,楼主是L牌小白,各位都是我的前辈,再次一次致谢。打是亲骂是爱,我懂得。若各位还觉得我代司机认错的态度还不够诚恳,那么楼主给加分加金币绝对态度很诚恳!

4.要感谢法官公平、公正的处理,没有因为我们是法律小白又没带律师就显示出任何的不重视。严谨、客观,罚得我们心服口服!

5.弱弱说一声,我们是当年经历过重大车祸的人,没有那种体验的人是不会明白。已经挑了能承担范围内感觉最安全的车子,已经开车尽量小心翼翼了。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只能说各种原因,在自己最熟悉的地方往往最容易疏忽犯错,希望不会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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