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或首现EB-5签证排期,EB-5申请宜早不宜晚

2013年12月16日 美国移民



    早在2012年12月7日,美国国务院签证控制办公室负责人Mr. Charles Oppenheim 就在EB-5网络会议上重申,中国大陆出生的EB-5投资移民申请人有可能在2013年4月之后建立排期。因为当时根据美国国务院发布的2011年和2012年EB-5签证名额的使用量,2011年EB-5投资移民名额全世界一共使用了3463个,中国申请人占到了2408个;2012年全世界一共使用了7641个,中国占到了6124个名额。

 

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如果某个签证类别的总体需求量超过了该类别签证的总体配额,将启动法定限制,于是有些国家/地区就会有排期问题。

 

2013年12月09日, EB-5签证领域最知名最专业的移民律师之一Kate Kalmykov发表文章称:

“众所周知,美国移民与国籍法案对每年发放的签证数量都有限制。不过,尽管中国投资人每年可以获得的EB-5签证名额为1万个,但扣除1992年《中国学生保护法案》中所规定的600个之后,中国 EB-5签证的实际名额仅为为9,400个。而且,剩下的9,400个名额也并非只属于EB-5投资人个人,其中还包括因投资人而产生的其他衍生申请。所以,基于一个EB-5投资,提交EB-5申请的家庭成员越多,当年剩余的签证配额就越少。假设一对投资人夫妇有一名小孩,那每一年的签证数量只能满足3,100个家庭。根据EB-5项目当前的受欢迎程度,3,100个家庭的数量明显无法满足众多投资人的需要。

 

尽管EB-5签证配额在过去从未达到过上限,但这种情况预计不会持续太久,因为近几年,美国移民局每年发放的EB-5签证数量都在大幅增加。例如,2012年,10,000个配额用掉了7,640个,而2013年,这一数字就增至8,564(截至移民局最新数据)个。此外,美国移民局也已经表示,2014年已经有大概6500例I-526 申请等待裁决。假设每位EB-5投资人都为自己,配偶及子女申请美国签证,那么2014年签证配额的一半就已经被用光了。因此,2014年很有可能会出现签证排期倒退的情况。

 

签证排期倒退,其实是由于签证申请人大量堆积导致的。正因为申请大量堆积,所以投资人的申请必须按照提交时间的先后,排队等候审理。这里所说的申请提交时间即“优先日”。尽管申请人随时都可以提交这类优先移民申请,但申请人有可能因为申请大量堆积,而无法在排期到达之前申请领事管面签或调整身份(即真正意义上的绿卡申请)。国务院每月都会在签证公告栏上公布本月的优先日,在这一优先日之前提交申请的申请人便可在美国境外通过移民签证程序处理绿卡申请或者在美国境内申请调整身份。”

 

如果排期真的发生,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影响中国申请人:

 

1.申请时间加长。 EB-5申请分为第一步骤的有条件绿卡申请 (I-526申请),第二步骤是获得有条件绿卡后21个月递交取消条件申请(I-829申请)。而第一步骤的有条件绿卡申请又分为:第一阶段EB-5申请人的资格申请和第二阶段的移民签证申请。在没有EB-5排期的情况下,无论EB-5申请人的排期日是哪一天,都可以在移民局获得I-526批准后,立刻进入第二阶段移民签证申请。然而,如果有排期情况,虽然中国大陆EB-5申请人还可以随时递交有条件绿卡申请,但是获得I-526申请批准的中国大陆EB5申请人必须等待自己的排期日到达后,才可以进入第二阶段的移民签证申请。这个等待的时间可能刚开始的时候不会太长,但是将体现了签证名额分配上的新趋势,而这个趋势将使得中国出生的投资者等待绿卡的排期可能会越来越长。

 

2. 在排期时间内,在美国境内申请人来说,如何保持合法非移民身份将成为问题。留学生申请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尽快解决在美国的绿卡身份问题,以便自由工作、旅行。由于他们已经在美国持有合法的非移民身份,所以可以选择在美国直接申请调整身份,获得有条件绿卡,而不必回到中国到美国驻中国广州领事馆面谈——这样做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在递交I-485时,保持在美国的合法身份。然而,如果出现排期,在等待排期期间申请者身份仍然需要保持合法。如果F-1或者H-1B过期,很可能不得不及时离开美国,到中国等待绿卡。

 

3.排期对EB-5投资移民项目经营时间、资金投放时间、创造就业时间等一些列问题的影响。由于移民法规定,在申请人递交去除条件申请(即I-829申请)前,资金必须维持在投资项目中不可撤回,如果有排期情况,那么意味着投资人的资金就必须放在项目中,直到排期日到达后,加上去除条件申请完成后才可撤资。无形中增加了资金冻结的时间。再者,移民法规定,在申请人递交去除条件申请(即I-829申请)前,每个投资人的资金必须保持创造10个以上工作机会,如果有排期情况,那么意味着在此期间不能解雇或者减少员工数量,这必然加重项目运营成本。另外,区域中心项目许多是和创造就业机会的第三方定有贷款协议的,比如5年或6年贷款协议。但是,如果区域中心项目贷款协议到期,而中国大陆的EB-5投资人还因为等待排期而不能递交取消条件申请,贷款是否可以归还?移民局将如何处理这种情况?这些都还是未知数。所以,EB-5区域中心项目和常规项目将在公司计划、资金投放、创造就业机会的时间计算,以及各种法律协议方面面临许多新问题。

 

综上所述,和其他所有存在排期问题的移民签证类别一样,由于排期是I-526申请的递交来确定优先日,因此,投资移民申请人最好能尽快递交I-526申请,以获得一个较早的优先日以应变以上种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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