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锦市建毒品安全注射站”这事,真闹腾

2016年10月27日 加拿大第一生活


这两天发生这么个事:

 

一名国会议员宣称“万锦市在考虑建毒品注射站”,然后一堆人信了,开始抗议抵制,然后市长出来辟谣了,而且市长很生气,表示万锦市不可能建立毒品安全注射站。


10月25日,万锦市长薛家平(Frank Scarpitti)联同七位市议员召开新闻记者会,澄清社区关于设立安全注射屋的错误信息和谣言,强调万锦市没有必要建立毒品“安全注射屋”。



万锦市议会特意请来约克区公共卫生专员RichardGould 医生为媒体详细介绍相关事项的操作流程,以澄清误解。约克区卫生部门的副干事理查德·古尔德医生(Dr.Richard Gould)确认,万锦或约克地区不需要毒品安全注射地点,他也不认为设立这样的设施任何意义。古尔德医生并且解释毒品安全注射中心选址的标准,要符合以系列条件,包括该区要有一个数量吸毒人士,才有设立毒品安全注射中心的需求。而万锦市目前没发现有毒品泛滥的情况,目前没有计划在该区设立毒品安全注射中心。


行了,亲们,事就是这么个事,政治问题,没啥可聊。但毒品注射站的建成到底需要经过哪些考核程序?倒是值得科普一下。



 

毒品安全注射站由联邦立法统辖,这一立法由前任联邦保守党政府通过。这是一条好的法案,因为它在《受控制药物及相关物品法案》中针对安全注射站如何申请司法豁免的流程作出详细的规定。事实上,一间安全注射站是否开设,在哪里开设,完全取决于社区需要。这种需要必须通过大量文件和咨询来证明;并且必须有很多机构和社区服务人员的背书,其中包括市政府,警察总长,公共卫生安全部长以及专业学院的书面意见。


以多伦多为例,毒品注射站建成需要经过以下考核:


 首先,多伦多市卫生部出马,对市内一些毒品问题严重的地区进行审核,看是不是真的到了非建注射站不可的地步。(这也是万锦不会建毒品注射站的原因,因为毒品问题不严重)



然后,市政府辩论。在这个过程中,支持建立的一方必须有警长、公共卫生安全厅厅长、当地政府、大学教授的支持信才可以。


 在今年多伦多的市政府辩论中,支持一方最终以压倒性优势胜出。截至目前,卫生部选定多伦多市内三个地点:


Queen St. W. & Bathurst St.

Queen St. E. and Carlaw Ave.

Yonge and Dundas St


确定要修建注射站之后,多伦多市就要向联邦政府提出申请得到毒品法案的“豁免权”。现在多伦多市政府就处在这个阶段,在等豁免权的批准。豁免权得到之后,才可以开始修建注射站。




这里要提两个故事:

1.一个名叫Brooklyn McNeil的女孩,数年来一直为争取毒品注射站的建立而奔走发声,而就在她23岁生日的前几天,她死于毒品用量过度。




2.根据一份民调显示,70%多伦多居民都同意建立毒品注射站,但只有36%的居民表示,他们能容忍毒品注射站建在他们家附近。


民众提前发声抵制,会起到什么效果?


部分议员多年来一直都反对安全注射站的建立,几次三番的想要关掉温哥华的注射站,这事曾一度闹到了最高法院。

 

但最终,最高法院的裁决是注射站不可或缺,不能关闭。



可这些议员没有放弃,而是转而采取了另一手段:他们在2015年通过了一条“尊重保护社区法案”。


该法案对注射站的日常运作进行了限制,比如:“前来注射的人必须有担保人”、“警方和注射人的家长必须知情”、“注射站必须经常接受检查”等等。


通过后,这条法案极大程度上阻挠了注射站的运营,甚至有的时候逼得他们连开门都开不了。

 

那么说到底,民意还是很管用的,只不过民意要建立在冷静分析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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