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推C6新公民法 各方褒贬不一

2016年04月05日 加拿大凯耀留学移民资讯公司




今年2月25日,联邦自由党政府移民、难民与公民部长麦家廉(John McCallum)向国会提交C6公民法修正案,将废止保守党施行不足一年的C24法令。




C6修订案的要点如下:

公民若搬到
加拿大境外,不会废除其公民身分;

公民申请者,居住时限从原来的6年内在加住满4年,改为5年内只要住满3年;

在获得永久居住权之前的时间,也同样算在内。这条对难民、留学生、工作人员是非常有利的。

入籍申请必须经过语言考试,从现有的14至64岁,返回到以前的18至54岁。


C6公布后,引起了各方议论,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也有提出修正案的。此新公民法被认为可能半年后获得通过。在通过之前,自由党将如何面对各方反馈的意见呢?麦家廉曾经表示〝持开放态度〞,也曾经表示可修改C6法令的条文。


NDP移民、难民与公民评论员关慧贞,在3月9日国会辩论会上发言,对C6公民法修正案表示欢迎,同时也批评说,特鲁多没有兑现其全部承诺,完全推翻C24法令。她因此提出六点修改建议,希望移民部长麦家廉接纳。

她强调说,C24创造了两等公民,使得持双重国籍者比加国出生的人,拥有更少的公民权利;而且C24对申请公民权者必须居住时间的要求不清楚,很难使申请人提供证明又忽视实际情况,比如亲人病危等,她觉得C6修正案的方向是正确的。

关慧贞建议的第一条是,对于被取消公民身分的加人,应该允许他们上诉,要求全面司法聆讯,而此权利在C24被剥夺了,而C6也没有修正此条例。

第二条,她提出C6应该考虑到,申请人如果在海外有犯罪记录或正在服刑,将被禁止获得加国身分,包括海外政府内部与司法范围内的腐败,以及政治迫害等情况,而这些案例应该依照移民难民保护法,由移民难民局来裁定。


第三条,移民部长有特权决定公民身份,可是C6修正案却没有明确提出,要求移民部公布这些案例、理由与频率等信息,以便增加透明度与可信度。

第四条,C6应该取消C24对语言的高门槛要求,C24要求申请公民时,要提供第三方证明,表明其英语或法语达到加国基础第4级或更高水平,或加国中学或专上院校毕业,否则将被认为不符合条件。

她认为,此要求无疑让人们考两次,而语言也不能代表在加国的能力,像她母亲当年那样的新移民,努力工作、扶养家庭与纳税,语言水平不能要求太高。

第五条是经济负担,保守党将公民申请费由100元增加到530元,这对于移民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可忽视的费用,希望C6能够废除这一条。

第六条,她提出让公民的申办时间更合理,而不是过去的两年甚至更长时间,对于非常规案例(需要填写居住答卷的)也需要考虑这方面,这是C6没有考虑的。目前,自由党承诺将常规申请案
例的等待时间减少到一年。

她还表示,NDP将持续要求自由党政府,缩短等待时间、解决大量滞后申请者、家庭团聚问题以及公民申请障碍等。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