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行动方案】如果I-526审理时间过长,EB-5投资人可以做些什么?

2016年08月05日 美国移民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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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在华盛顿特区举行的IIUSA会议上,美国移民局投资移民项目办公室副主任Julia Harrison表示USCIS“找到了”并正在努力裁决2012年和2013年递交的近2000份I-526申请。而最近USCIS公布的信息表明,USCIS审理I-526的平均时间为16.6个月。好的一面是,USCIS正在雇佣更多的人手努力减少EB-5申请的积压。但是,长时间的拖延也让移民投资人越来越沮丧。



以下16条建议,希望可以帮助移民投资人加快EB-5过程的第一步。


1.  使用I-979受理通知书上的收件号在线查询I-526的状态。


2.  如果I-526待审理的时间超过USCIS公布的平均审理时间,可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询问。USCIS通常会在14个日历日内进行回应,有时是模板回复,有时会回复“the file is currently with an officer”,意味着大概一个月内会作出裁决。


3.  USCIS创建了跟踪程序(follow-up procedure),要求在邮件主题行输入“ESCALATE”(全大写)。USCIS将至少有3周的时间进行审核和回应。但是,升级要求通常也会收到相似的模板回复。所以,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使用升级要求可能会比较有帮助。




4. 联系USCIS监察专员,他们可以充当公设辩护人的角色,帮助解决与USCIS操作有关的问题。


5. 联系联邦政府的国会议员和参议员寻求帮助。所有的USCIS办公室都有一个国会询问部门,通常USCIS回复国会的询问会比回复个人的询问要快。虽然许多选民认为国会询问更高效,但是坊间证据表明有时政府机构倾向于解释案件被延迟的原因,而不是加快裁决。简言之,应谨慎使用国会询问。你可以通过这个链接找到你所在地区的国会议员:http://congressional-district.insidegov.com/


在对USCIS提起诉讼之前,强烈建议使用以上步骤。记录与USCIS及USCIS监察专员之间的沟通也很重要。但是,如果采取这些措施以后I-526仍然未裁决,那么向美国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是促使USCIS加快裁决的最后步骤。


6. 履行职责令(writ of mandamus)是合法的法律行动,可以强制美国政府官员采取措施履行非自由裁量的义务。履行职责令并不用要求批准;它只要求对遭受不合理延迟的申请进行裁决。因此,如果投资人确实存在潜在的问题,递交履行职责令有可能会加快消极的裁决结果。所以,在使用履行职责令时,强烈建议向有经验的法律顾问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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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在提交履行职责令诉状表明 “用尽行政救济方法”之前,一定要先确保已经采取了之前提到的那些措施。并且,在采取最终措施之前,可多次向USCIS提交在线询问或升级请求。只有在最恶劣的情况下,才建议请专业的律师提交履行职责令。


8. 通过履行职责令解决问题主要是由于USCIS“不合理地延迟了”EB-5申请的裁决,需要对延迟的时间作出解释。最新公布的USCIS审理时间有助于决定EB-5申请的延迟是否达到批准强制救济令的程度。如果EB-5申请待审理的时间在USCIS的平均审理时间之内,就不应提交履行职责令。

 

9. 行政程序法(“APA”)第5 U.S.C. § 555(b)条规定了USCIS的独立职责, “根据当事人方或其代表的方便和需要” “在合理的时间内” “得出一个结论”。若违反此义务,移民投资人可以根据APA,在其履行职责令的诉状中提出独立的诉讼。



10. 有些情况下不要提交履行职责令。例如,由于中国大陆投资人EB-5签证积压,这允许USCIS花时间帮助子女在21周岁以下但有可能“超龄”的移民投资人裁决I-526表格。

 

11. 在提交履行职责令之前应该考虑的问题包括:

  • 就业创造实体进展缓慢

  • 投资人的移民史或资金来源的问题

  • SEC对资助EB-5项目的区域中心的调查

  • FBI安全检查的负面结果

  • USCIS认为就业创造实体商业计划书中出现“实质性变更”的可能性,这将导致投资人重新递交I-526


12. 一旦提交履行职责令,将会指定美国司法部(DOJ)的律师处理案件,与USCIS查究申请的状态。DOJ律师通常会审查案件的实质,并倾向于通过协商/庭外和解来解决,也有可能会提出驳回交履行职责令。


13. 履行职责令的适格原告为海外移民投资人,而不是区域中心、新商业中心或就业创造实体。



14. DOJ律师可能会提出美国地区法院没有适当的管辖权同意履行职责令,因为(a)USCIS没有责任裁决EB-5申请,(b)只要USCIS认为合适,就有自由量裁权裁决EB-5申请,(c)EB-5申请等待审理的时间并非不合理,(d)移民与国籍法禁止对命令书进行司法复审,或(e)移民投资人没有用尽行政补救方法。建议在起草履行职责令诉状时考虑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15. 因为履行职责令的递交是针对官员个人的职责/工作容量,根据条款28 U.S.C. § 1391(e),对于不在美国的移民投资人,可能只能向被告居住地所在的地区法院提交履行职责令。


16. 如果移民签证没有在合理时间内签发,履行职责令也可以针对美国国务院(DOS)和某个美国领事馆。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案例,请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

 

作者:Joseph M. Barnett

本文系移民超市翻译,如有疑议请以原文为准。http://discuss.ilw.com/content.php?6573-Article-Options-for-EB-5-Investors-When-Form-I-526-Petitions-Are-Pending-Too-Long-By-Joseph-M-Barnett-E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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