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生活】担保移民收入造假,华人移民10年后被逐出境

2017年02月03日 加拿大伦敦华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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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大年三十,对于唐先生(YING QIANG TANG,音译)来说可不是那么高兴,因为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唐先生的上诉,维持原判,认为唐先生在担保母亲及妹妹移民加拿大时做假,虚报收入,要将唐先生驱逐出境。

根据法庭公布的信息,唐先生于2006年5月,通过配偶担保,从中国来到加拿大,并于当月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于2015年,唐先生因错误陈述而被裁定驱逐出加拿大边境。

唐先生于是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认为移民上诉部(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简称IAD)没有考虑到2岁小孩需要他照顾,并以人道主义和同情[H&C]为理由提出留在加拿大,并且认为判决对于其担保表格上面填写的财务状况错误陈述过分重视。

   

根据法庭文件,唐先生2006年通过前配偶担保移民加拿大,一年后,2007年7月,他们离婚了。

2007年10月,在移民顾问的协助下,唐先生为母亲和妹妹准备了担保申请。 唐先生的母亲和妹妹于2013年1月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2012年,唐先生开始与另一个女人约会,他们在2014年8月生下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是加拿大公民。 唐先生和孩子母亲分手,唐先生负起对孩子主要照顾的角色。

2015年,唐先生被发现在担保母亲和妹妹的申请中错误陈述了收入和工作经验。违反《移民和难民保护法》SC 2001,c 27 [IRPA]的第40(1)(a)条,需要驱逐出加拿大境。

唐先生于是向移民上诉部IDA以人道主义和慈悲(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简称H&C)理由提出复核。

在对H&C因素的分析中,IAD注意到唐先生在加拿大已经并被雇用及工作了10年的积极因素,然而,IAD也注意到唐先生资产有限或社会依附的证据。 IAD还认为,唐先生对他的两岁儿子负有主要责任,孩子的母亲似乎很少参与照顾。 最终,IAD认为,儿童的最大利益和H&C考虑并没有超过失实陈述的结果。

唐先生不服,继续上诉至联邦法庭。

2016年12月15日,联邦法庭就此案进行聆讯。2017年1月27日,联邦法庭女法官麦当劳(Ann Marie McDonald)称,她不同意IAD有犯错,对这项司法覆核驳回。

法官认为,唐先生提出两个主要分歧,一个是错误陈述是否被过分重视?另一个是在2岁小孩分析中是否出现错误?

对于第一点,IAD认为唐先生就业状况和收入水平的虚假陈述是严重的,因为这样会破坏了加拿大移民制度的完整性,并对他的担保申请的成功有直接影响作用。虚假失实陈述的目的是将他的年收入增加到符合移民担保人资格的最低要求。唐先生没有对这一指控提出异议。

唐先生还认为,他自己也是移民顾问受害人,但IAD拒绝这个说法,认为唐先生在担保表格签名就证实了内容的真实性。此外,IAD还发现,唐先生对他的造假行为没有表现出任何悔恨的意思。

对于2岁小孩的分析,IAD发现唐先生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 例如,他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如果他被遣送回中国对他的母亲和姐妹的影响。 IAD还注意到,有限不足的文件证据表明,他儿子被母亲所遗弃,没有证据显示母亲拒绝抚养孩子,最后,也没有可靠的证据证明,孩子随他返回中国居住会对健康带来什么影响。

基于上述理由,法官驳回其司法覆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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