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入籍要求大大降低,至于美国...

2017年02月23日 澳星出国美国加拿大




新年新气象,新政新表格。



2017年开年,美国和加拿大就迎来了新一轮的大变动。加拿大方面,入籍新政C-6法案有望在年初通过,为了留住人才发展经济,加拿大入籍新政全面放宽。对此,美国则“不甘示弱”地表示:“你有新政,我有新表格”——从2月21日开始,在递交移民服务申请时必须使用新表格。


加拿大:5年内住满3年即可入籍



为了留住人才发展经济,倍受关注的加拿大移民入籍新法案C-6法案即将在2017年年初通过并颁布。入籍新政C-6法案一旦通过,对移民入籍要求大大降低,减短了入籍的时间要求,语言要求放宽,对于新移民、临时海外工人和国际留学生都是重大的好消息。


与现行《公民法》相比,新法主要有4个方面的改革:


1
五年内住满3年即可入籍


现行规定要求在6年内住满4年,并且每年要住满183天;而新法则缩短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要求,5年内住3年即可入籍,取消每年住满183天的规定


2
计算居住时间更灵活


现行规定以非永久居民身份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不计算在内;新法则以非永久居民身份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可以计算在内,计算方法是每2天算1天,上限是非永久居民的2年居住时间折算成1年。


也就是说,如果成为永久居民之前已经在加住满2年,那么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后,只需在5年内再住满2年就可以申请入籍。


3
语言要求降低


现行规定要求14岁至64岁之间的入籍申请人必须经过语言和公民知识考试;新法则是18岁至54岁申请者需要通过语言和公民知识考试,年龄范围缩小。


4
报税要求简化


现行规定要求申请者在6年中向税务局申报至少4年的收入;新法规定申请者在5年等待期中,向加拿大税务局申报3年的收入。


美国:2月21日开始移民申请须使用新表格



美国移民局(USCIS)提醒申请人,从2月21日开始,在递交移民服务申请时必须使用新表格,新表格可到移民局网站(uscis.gov/forms)下载。移民局此后将只受理新版表格,不再受理旧版的表格申请。



同时移民局新的收费标准已从2016年12月23日开始执行,提醒移民申请人关注,可登录uscis.gov/forms/our-fees查看新的费用清单,确保按照新的收费标准缴付各项服务申请,否则将被退回文件。


移民局提醒,申请人包括申请入籍减免费用的低收入人士,在提交申请表时别忘了支付85美元的“生物识别费”(biometric services fee),否则移民局也将拒绝申请。


以下新版表格的标注日期为2016年12月23日(12/23/16):

·I-90表(更换绿卡申请) 

·I-102表(非移民申请补发入境卡) 

·I-129F表(外国公民未婚夫/妻申请)

·I-130表(外籍亲属移民申请) 

·I-131A表(回美证申请) 

·I-212表(递解出境或驱逐出境后申请重新入境)

·I-290B表(请求重新开案申请) 

·I-526表(外国企业家移民申请)

·I-539表(延长与变更非移民身份申请)

·I-600表(孤儿移民申请表格)

·I-600A表(孤儿移民预先申请表格) 

·I-698表(临时居民转换为永久居民的申请) 

·I-751表(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申请) 

·I-690表(驱逐出境豁免申请) 

·I-800/800A表(《海牙孤儿领养公约》国家孤儿移民申请) 

·I-817表(家庭团聚申请) 

·I-824表(申请获批准的申请或请愿书)

·I-929表(U签证家属绿卡申请)

·N-400表(入籍申请) 和N-600表(公民纸申请)


移民局于今年1月17日又公布另一批新版表格,这批表格最新版本为01/17/17:

·N-565表(更换入籍或公民纸申请)

·I-129表(非移民雇员申请表)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

·I-485表(申请入籍美国的登记永久居留或调整身份表格)

·I-485 Supplement A(I-485A 补充表,该表针对245i 申请人所使用)

·I-765(申请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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