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澳洲,租客有充分的权利保障,别担忧会被房东无故撵走

2017年02月17日 澳洲广角镜



随着悉尼、墨尔本近年连续登上全球最贵房价榜前十,使得置业成为很多澳洲人越来越难以实现的梦想。日前,一项最新的全国调查显示,大多数房客们都生活在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与怕被房东赶走的担忧中。


据每日电讯报报导,政府租房者组织、消费者团体及全国住房委员会联合对一千多名房客进行了调查,共同还呼吁政府优先解决租赁安全与质量,以及住房负担能力等问题。澳洲超过十分之八的房客没有签定期租约或者租约短于12个月。并且超过60%的房客们表示,他们不愿要求房东进行维修,因为担心被赶走或涨租金。


该研究调查发现,在竞争激烈的租赁市场中,歧视被认为是普遍存在的。将近四分之一的潜在租户表示,他们认为自己由于养宠物、领取政府福利、年龄超过35岁、有幼小的孩子等而未租到某套房子。

租客所受到的歧视


1. 养宠物 — 23%

2. 领取政府福利 — 17%

3. 太年轻 — 14%

4. 家有幼童 — 10%

租客面临的五大灾难


1. 害虫(蟑螂、啮齿动物、蛾类等)— 27%

2. 顽固的霉菌— 25%

3. 无法关闭的门窗— 24%

4. 油漆剥落/瓷砖破碎— 22%

5. 渗漏/水氾滥 — 21%

全国租房者组织协会的发言人卡彻尔(Ned Cutcher)说:“令人担忧的是,我们发现即使有多经验的租房者在遇到问题时也很少投诉,这说明房客们有着根深蒂固的恐惧文化。”


“当考虑到全澳增长的长期租客时,这个问题应给予更多关注。”


许多租户仍不知道,他们的权利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并且他们有将未解决的争端提交新州民事和行政法庭的选择权。


根据新州租客权利规定,房东必须提供处于“合理”清洁状态并适合居住的房屋。他们还必须保持房屋“合理”修理。根据房屋的年龄定义“合理”租金金额。


根据租约的性质,必须在30至90天前提供搬出通知


据新州公平交易厅规定:如果一个物业被自然灾害破坏或完全或部分不适宜居住,终止通知可立即生效。但是,如果没有新州民事和行政法庭命令,租户不能被要求搬离。


所以,在租客遇到房东的一些无理要求或没有承担的责任时,应该请求新州公平交易厅的帮助。在澳洲,相关的法律机制是健全的,而且是按照法律在执行的。


【推广】

亲,今天的专题分享到朋友圈吧!


◎本文由澳洲广角镜编译整理

小编微信:Aus_news2016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