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老师性侵学生会有这样的下场,你们懂了吗?

2018年04月08日 新西兰微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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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大家可能听说的,最近国内出了一条热点事件,引起了极为广泛的关注,并且还在持续发展中:


小编的校友群里也有人在讨论,并且从发布照片的马赛克中,好像还解读出了什么东西:


其实说起来,大家在国内念书的时候,总会碰上一两个喜欢给漂亮女生打高分的老师,其中闹到满城风雨上媒体的,只是极少数。


相反,来到新西兰以后,也许是司法体系的差异,也许是民风和文化的差异,发现性侵这件事在新西兰,真正是一件极大、极严肃的事情。


不但年年有大新闻,而且经常上头条。一句话:性侵这个事情,在新西兰是立案多、刑期重、民众也重视


就在上周,一名43岁的入警20多年的女警察在一次自行车骑行活动中,和一个17岁的高中生认识并且好上了,被高中生家长向警方报告,这段跨越25年的“感情”被官方认为是“行为失当”,结果女警察被迫辞职:


上面这个还不是性侵,但是已接近了司法定义中的“Meeting a young person under 16 following sexual grooming”的红线,有可能被判7年以下监禁。通过这个例子,只是想证明新西兰在伦理观念上,还是倾向于保护弱势一方的。下面,我们就来展示一下,看看混在教师队伍中的色狼们,一般在新西兰是什么下场:




01

72岁老教师,也得关6年



72也许不能性侵了,但几十年的旧账还得算


据新西兰天维网援引RadioNZ报道,上个月,一位72岁老师因几十年前性侵男生而获刑,他自己也表现出悔过,当庭向法庭鞠躬认错。



喜欢性侵的老师都喜欢一对一上课的,这位教师也不例外。


在几十年前,Whanganui College任教期间,Trevor Ian Gibbs老师利用一对一上课的机会接近2名男生,然后多次实施性侵。



一名受害人说,这件事成为终身的阴影,“对于我来说,这些开始于一次音乐课。父母把我送到一所寄宿学校让我接受更好的教育,你在那所学校当老师,是一名成年人,已婚并且有两个孩子。而我当时只有13岁,是个还未进入青春期的男孩。从那天起我的生活完全改变了。”


实施性侵的地点在这位教师的办公室和家中,有时候也发生在办公室顶部的阁楼里。


该男子说,这些年来他一直对家人保守秘密,除了和一个当律师的亲属说过这件事。他称,这样做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


2015年,警方主动找到他,这名男子才说出了这段黑暗的经历。他一直没说,是想等自己的父母离世后才公开,以免他们难过。


“你知道我会保持沉默,你进一步操纵了我在学校的生活,以便你继续侵害我。”他说,“你不仅伤害了我和我的家人,也伤害了你的家人和孩子。”


6年的刑期,已经是考虑到了这名教师的年龄,算是轻判了。



法官称,被告犯罪时间长达数年,性质恶劣。虽然他在上世纪70年代曾对两名男孩实施过性侵,但法官决定不因此增加刑期,最终考虑他的年龄、身体状况以及对社会曾有过贡献,判处他6年监禁。


在被送去关押之前,他向法官鞠了一躬。



02

女教师勾小鲜肉,结果……


在新西兰的校园性侵案中,女教师勾引小鲜肉的案子层出不穷,每年都有曝光……


去年,又发生了一件引起民众关注的案例:



新西兰天维网援引stuff的报道说,在2017年3月前的三年中,四百多万人口新西兰,至少有7名女教师被控对学生行为不当。


2015年,Porirua的的Natone Park School女教师Stacey Reriti因性侵未成年学生被判刑入狱10年6个月。当时法官表示,性别不应该成为判罚性侵案件的障碍。这名女教师的作为与男性侵犯女性的行为没有区别。


Stacey Reriti


10年6个月的刑期,了解新西兰的的人都知道:10年在新西兰是很重的惩罚了。


这是因为,在新西兰司法体系中,把暴力犯罪对人身攻击所造成生理与心理的伤害看得很重,并认为这会造成生理与心理的伤害,往往难以补救,因此对社区安宁的冲击最大。


而sexual violation就被划分在暴力犯罪中,与不含过失致人于死的杀人罪、重伤罪、恐吓罪、抢夺罪、强盗罪、掳人勒赎罪等等在一起。


所以才会出现不满17岁的杀人案罪犯,也只判10年(而成年杀人犯一般也只是17年不能保释)。


在上面这起判了10年的案例中,女教师Reriti对一名男性学生的性侵行为起始于2011年,当时本案的受害人年仅10岁。她的6条罪状中包括性侵未成年人以及与未成年人发生不当行为等,而“Sexual conduct with child under 12”的最高刑期是14年。



受害男孩的家人表示,这名教师的行为将会成为这家人的一道永远挥之不去的“伤疤”。


针对新西兰女教师性侵男生案件高发的情况,一位儿童保护专家表示,这些案件可能只是该现象的冰山一角。



Child Matters的发言人Jane Searle表示,由于女教师和男学生之间存在的一种性接触的“浪漫化”观点,可能会导致很多类似案件没有被上报


““这种行为应该被看成是对孩子的性虐待,其性质和男性罪犯伤害女性受害者的性质一样。我认为,人们应该搞清楚的是,这类案件中没有所谓的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浪漫爱情。



03

13年性侵20个学生的教师色狼


说到这几年在新西兰教师中,性侵时间最长的案例,可能就算是臭名昭著的Kaitaia前教师James Parker了。


这名38岁的男教师承认,在任教Pamapuria School期间多次性侵犯男童,并承认49项指控。庭审中他承认的指控达到74项之多。


先后被Parker性侵犯的男童多达20人,他的罪行前后持续了13年。庭审中受害人当庭斥责这位前教师:“我觉得你是个变态!”



James Parker属于恋童癖人格的罪犯,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体现了这个特点:判处其预防性拘留,不可保释期7年。


预防性拘留(Preventive detention)是一种无固定期限的监禁,在新西兰是相当重的惩罚,虽然不算是无期徒刑,但被拘者通常会有一个不可保释期,做够了不可保释期之后,虽然可以出监狱,但余生要在惩教部的监控下生活,稍有不检点,就会被再次拘留、投入监狱,等于终身没有自由。



在这个案例中,前教师James Parker需在监狱先呆7年,然后终身被监控(纳税人的钱啊~~)。


法官在庭上还说了一句话:YOU NEED TREATMENT



没错,这种恋童癖的性侵怪胎在新西兰是要打针针强制治疗的。





04

华人画家性侵学生 重判16年


而去年底,新西兰华人圈曝出一个大新闻,一位相当知名的华人画家曾昭力性侵和强奸女学生,引起华社极大的震撼。


据新西兰中文先驱报报道,庭审记录显示,庭审记录显示,案发地点均为曾昭力学校的私人画室,而且发生不止一次。


曾昭力以各种名义让受害者和他单独相处,理由是向她们讲述“艺术的美妙”,并且展示自己的画作。


曾某的犯罪行为,让很多人尤其是艺术界人士倍感意外。法官表示,有明确的证据显示他曾勾引青少年(grooming teenagers)。


而他的四名受害者均为14到18周岁。其中,他还对他的受害者表示,这种行为是“为了她好,让她成为更好的艺术家。


曾昭力在庭上辩解称,他与学生之间的性行为是互相自愿的,而且只是事后才知道其中有一名其受害者是未成年人,他说“当你对绘画有爱的时候,不需要问理由”。他还对一名学生说,与其“进行口交能让她看到更多颜色”。



曾昭力2010年移民来新西兰,在奥克兰中区的Greenlane开办了一个画室并教授画画。2014年,他在奥克兰博物馆举办个人油画展。当时的这场画展,有多位知名人士参加,他的作品当时还被作为礼物送给总理。


然而,这样一位有才华的画家却走上了性侵的不归路。结果,在去年10月,他因性侵、强奸和人身攻击,今天被奥克兰地区法院判入监16年,其中8年不得保释



在这个判例中,符合强制性行为的判刑标准,在新西兰会根据暴力程度、是否预谋、受害人独立能力、犯罪实施人数、造成长期伤害程度、信任背叛程度、行为失当程度等,划分4个判刑标准,分别是6-8年,7-13年,12-18年和16-20年。最后对这名画家的判决,是相当重的。



他们也许是才华卓著的人,

但是性侵是带有暴力性质的犯罪,

而在新西兰的司法体系下,

对此有非常严肃的衡量标准,

通过几个性侵犯的判例,

大家看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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