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聚移民】别太天真!结了婚就能移民?有证还远远不够!

2016年05月24日 加拿大留学移民网





近一段时期,联邦移民部对假结婚真移民的打击力度加大,日前一名来自福建的华裔移民,在试图担保其中国妻子团聚移民时,被移民官怀疑“假结婚真移民”,上诉后亦维持原判。该男子不服,向联邦法庭申请司法复核,结果仍然被拒。

现年26岁的福建男子,在1998年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在2003年入籍成为公民。2009年他声称被母亲带回中国相亲,看中了现在的妻子并于2011年结婚。



原因一
对身份背景说法不一致

一年多后,男子递交担保妻子移民的申请,并于2013年与妻子一起在香港的加拿大领事馆接受移民官面试,但申请被拒绝。他接向加拿大移民与难民局的移民上诉庭(IAD)申请上诉,去年8月判决维持移民官决定。

移民上诉庭发现本案矛盾和争议之处,在于该对夫妇在身份背景说法上不一致,男子在为妻子填写问卷时表示,二人是老乡且双方母亲曾是邻居,但在交叉询问时,男子对于是否从小就认识妻子一直说不清楚。

另外,男子指其妻是被外婆带大,但妻子却说一直没有离开过亲生父母,且他们夫妇也从来不是邻居。而男子的母亲在作证时又是另一番说法,指儿媳妇一直是被养父母带大。

婆媳二人对于相亲地点和儿媳的工作、教育情况也说法不一。

原因二
画蛇添足的DNA测试


更让移民官感到怀疑的是,在面试时新娘带来了一份其亲生父母的DNA测试报告,以证明他们之间的亲子关系,方便将来她的父母可以来加拿大。没想到却弄巧成拙,因为移民官认为此举显示该段婚姻的目的,就是为了移民。


尽管夫妻二人一再解释,提交父母DNA只为对亲属背景调查给予方便,希望将来女方父母可以来加拿大探亲,并非想担保他们移民。

然而,移民上诉庭认为这种说法前后矛盾。

原因三
文化差异“夫妻不亲密”

此外,移民上诉庭官员发现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就是夫妻二人在第一次面见上诉官员时,二人同处一室竟没有彼此交谈。

基于上述各种矛盾不一及令移民官难以置信的行为,移民上诉庭决定维持移民官的判定,相信二人是假结婚。他们不服上诉庭的决定,因此再向联邦法庭申请司法复核。

在向联邦法庭申请司法复核时,福建男子声称移民上诉庭的错误,在于对证据采取“鸡蛋里挑骨头”的做法,只眼于负面因素,对于积极因素却视而不见。他又认为,移民上诉庭采取了文化默认立场,来看待行为的合理性。

法庭上诉为什么仍维持原判?
法官不管移民官的事!

联邦法庭法官指是否批准司法复核,要看移民上诉庭是否犯了值得复核的错误。

法官指,已经看到上诉庭接受了申请人提出的所有证据,并没有忽略任何一项。法官还指出,在有这么多证人说法不一致和相互矛盾的情况下,他也不认为法官做出申请人是假结婚的判断不合理。

至于文化默认的问题,申请人有责任证明,在他的文化背景下,什么是正常行为,但申请人并没有提出这方面的证据。综合上述理由,司法复核不予批准。

据多伦多移民律师龙莹解释,法庭在决定是否准予司法复核时,主要依据案件是否存在法律上的错误,而不是事实上的错误。

龙莹表示,因为上诉庭和移民官是直接面对申请人进行听证和面谈,所以他们有更大权限,做出是否批准移民的决定。而他们的决定也要在合理的前提下。例如一对夫妇有了孩子,且很多人能证明他们是夫妻,移民官却指他们假结婚,就是不合理。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官会准予司法复核。

(节选自 星岛)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