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最大漏洞——美国(深读)

2019年01月23日 诺德仕海外



10月5日,瑞士联邦税务局发布公告,按照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AEOI)标准,该机构已于9月底同其他国家的税务机关完成了首次金融账户信息交换。


来源:瑞士联邦税务局(FTA)


这意味着,瑞士银行不再为储户保密,“把钱存在瑞士最安全”——这一延续了两三百年的“桂冠”,瑞士人自己将其摘下。


但是,美国却成为了CRS的最大漏洞


今天看“新瑞士”美国,如何通过挤掉瑞士,推行FATCA“伪双边信息互换”,不加入CRS,成长为CRS的漏洞的。


01
挤掉瑞士


虽然自90年代以来,美国就开始建设岸上金融


改税制,自1984年7月以后豁免投资组合利息预提税,让外国人放心的把钱投在美国,不收30%的预扣税;


建岸上离岸地,比如特拉华州,有独立的、“享有盛誉的”法院,允许提供保密的、低税的公司架构和资产保护信托架构,让外国人能把钱投进来,也让美国自己人的钱也别流到避税国家去。


虽然特朗普称,他自己就有378家特拉华公司


更甚之,在特拉华州的一座土黄色的不起眼的两层小楼,威尔明顿北奥兰治街1209号这个地址,就是28.5万家公司的注册地址(2016年,卫报报道),特朗普和他的总统竞选对手希拉里,都在1209号注册过公司。


但是,在2008年之前,瑞士才是离岸财富的绝对王者,最高时全球50%的离岸财富都集中在瑞士。


到了2008年,UBS(瑞银集团)帮助美国客户逃税的行为开始被美国指控


迫于美国政府压力,2009年UBS妥协了,同意向美国支付7.8亿美元了结诉讼,并提供4450个涉嫌逃税的美国客户账户信息。


但是,美国政府却开始加码,想一劳永逸的解决海外避税账户的问题,在奥巴马政府推动下:一年后,2010年,美国通过了“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案”(FATCA,肥咖),要求外国金融机构(FFI)向美国IRS报告美国纳税人的账户信息,以胁迫美国公民和绿卡人士申报海外账户。对于不配合的FFI,就其来源于美国的所得征收30%的预提税作为处罚。


在美国大国攻势下,德国、英国等饱受逃税之苦的拮据的欧洲国家(都想要离岸资产),一改往日对瑞士银行保密制度的放任,也开始不断对瑞士方面采取行动。


与此同时,G20也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达成了一致:不能再容忍长期怂恿逃税的国家。


UBS


2013年9月,瑞士和美国达成协议,决定执行美国FATCA。


2014年5月,瑞士和其他46个国家签署了《税务事项信息自动交换宣言》,承诺执行银行间信息自动交换全球新标准,瑞士银行保密制度走向终结。仅在美国起诉UBS当年,瑞士离岸财富份额就整个下降了22%


而与之相应的,是美国“岸上”财富的攀升。这是美国敛取的第一波离岸财富。


来源:彭博社


02
施行“伪双边互换”FATCA


FATCA一出,各个国家要么自此与美国客户“断绝关系”,要么不接受FATCA但还与美国客户“藕断丝连”被征30%预扣税,要么就接受FATCA。


面临失去进入美国金融体系的威胁,113个管辖区(2017.12.19数据),包括瑞士、百慕大、开曼群岛、巴哈马等等传统避税国家,包括如中国、俄罗斯等经济体,都逐渐开始承诺遵守FATCA法案。


当美俄正在谈判FATCA时,遇14年3月俄罗斯吞并克里米亚导致美俄暂停谈判,眼看搭不上FATCA正式生效的“末班车”,普京只用11小时就签署了一项法令,为俄金融机构执行美国FATCA扫除法律障碍。(来源:福布斯)


之所有有这么多管辖区签订了FATCA,除了上述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大部分国家与美国是签署的双边互换协议版本,希望信息互换,从美国对等地获得本国的居民信息。



FATCA有单边和双边信息互换两种。


普及下,美国财政部基于执行FATCA有两套不同的政府间协议(IGA),即模式1和模式2,其中模式1又分互惠性(1a)和非互惠性(1b)协议,而模式1a就是双边信息互换模式。


所以,大多数管辖区选择的都是模式1a双边信息交换模式,比如中国。


但是签了模式1a选了双边互换就能收到美国提供的信息吗?非也。


双边互换其实是不平等的。


1a双边收到美国换回的信息有条件:首先要在数据保密和安全方面达到美国政府的标准。其次,实话说,尽管奥巴马政府时期就在努力推动互惠扩大互换,但直至目前美国国内仍旧还没有一部法规支持互换除存款账户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所以签约国只能非常有限地从美国收到一点点信息。


比如13年12月德国签了模式1a双边互换模式,就存款信息看,与从德国银行获得的信息比,美国银行互换回去的信息实在是吝啬到之至。


来源:TJN


就是这个“伪双边互换”却没有互惠的FATCA,美国纳税人信息披露大门被打开。


除了直接根据换回的账户信息追缴的税款外,美国还用FATCA在法律上的规定(FATCA和FBAR海外资产未申报的处罚,重者牢狱之灾;自愿披露计划或简易程序,自行缴械投降免刑罚轻罚款)的把美国纳税人的钱从传统离岸追回来了一些。


推FATCA,这是美国敛取的第二波离岸财富。


来源:彭博社


03
不加入CRS


学着FATCA,经合组织OECD(受G20委托)于2014年7月发布了CRS,想让参与国家/地区之间相互交换对方税务居民资料,以提升税收透明度,打击纳税人利用跨国信息不透明进行不当行为。

截至2018年8月,已达103个国家/地区签署了CRS框架。一石激起千层浪,CRS实操信息近期在不断的刷屏:


第一批交换国家资金影响高达上千亿欧元,交换国家数量超过50余个,50万人离岸资产被披露:瑞典追回税收33亿欧元,澳洲追回税收45.9亿澳元,法国追回税收18.5亿欧元,欧洲总计产生额外税收850亿欧元...


当然,中国也不例外。2017 年 5 月 19 日,国家税务总局和五部委联合签发《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标志着“中国CRS”正式上路,随后“中国CRS”这趟列车以超乎人们想象的高速奔驰前行,并已于9月完成了与香港地区以及其他CRS参与国的第一次金融账户信息交换。


各国推进如火如荼,但与之对应,比较戏剧性的是:美国一边用FATCA掌握了本国人士的海外账户,一边却用FATCA来当做不加入CRS的理由。


以此,美国成了CRS最大的漏洞。不加入CRS,这是美国敛取的第三波离岸财富,并还在继续。


“听,这是钱流向美国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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