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RFE“到底要怎么办

2014年11月17日 美国移民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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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RFE(补件回函)后,一些投资人的应对会让移民局做出Material Change的判断。这里稍微讲一下Material Change的概念以及如何避免。


Material Change(实质性变更)是eb-5美国投资移民一个较为模糊的概念,通常认为,在EB-5的整个申请过程中,一旦发生项目或者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变更,可能会累及绿卡的获得。但是对于如何界定实质性变更,USCIS(移民局)并未给出特别清晰的解释。


针对Gregory Finkelson博士翻译过来的此文,对于在I-526申请中收到RFE(补件回函)之后,如何避免实质性变更的问题,做了较为浅显易懂的解读,值得参考。


USCIS认定,I-526申请一旦递交并且被驳回后,申请人不能再“Materially Change”(实质性变更)先前申请所递交的建议书(proposal)。问题是:“这意味着什么?”


让我们以这不意味着什么开始。这不意味着,一个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基于同一份建议书,通过实质性地改变建议书中任何部分的事实,包括商业计划书。然而,这恰恰是很多被拒申请人所做的,也导致大部分的失败。


建议书还是该建议书。变更建议书不是可以接受的回复RFE(补件回函)的方式。RFE不是用来建议更改建议书的。RFE的要求是,提供进一步的、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在初始申请中所声称的事实。这有点像是在法庭上的控方律师。申请就像案件中的控诉。提供的证据必须能够充分证明该案件,否则该案件将会因为证据不足而被拒。


实质上讲,RFE表示,申请人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他/她的案子。RFE是一次机会,通过提供进一步的、真实的、充实的信息,来证明I-526申请之建议书的真实和可靠。


在此,总结为两个简单的句子:不要变更建议书,要收集更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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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原文链接:http://eb5.mcdvisa.com/html/xw/14102313G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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