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房产法定所有权有哪些?

2015年06月30日 澳洲雷曼地产开发集团



亿忆网 629日讯 人们购买住房时,会将买什么、在哪里买、花多少钱视为重点,但往往容易忽略房产在法律上承认的所有权类型。澳洲房产所有权其实有四种形式:个人、公司、信托基金和自主管理退休基金(SMSF)。


每种形式都会对房产担保和税收效益有不同的含义。重要的是在购买房产前应确定所有权的适当形式,因为购买房产后再改变所有权形式,可能需花费成千上万澳元的额外印花税及资本利得税(CGT)。 房产所有权形式适合不同人的不同情况,各有优缺点。以下分别介绍每种形式。


个人

个人形式的所有权通常以一个人或多人的名字出现在房产所有权的名称中。一般而言,这种所有权形式适合于绝大多数住房房主,包括购买房产的自住者,因为个人形式所有权可以申报全免资本利得税。 还有购买投资房产的高收入人群,他们希望利用负扣税来减少交税额。

公司

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公司可以拥有自己的资产,必须支付税金,递交报税表。然而,公司形式所有权不适合自住房主,因为公司没有资格获得完全的资本利得税的豁免;也不适合于住房的投资者,因为公司对持有超过12个月的房产不能得到50%的资本利得税的优惠。


信托基金

不像个人或公司,信托基金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是一个代表指定受益人持有资产的媒介物(也就是说,某些个人或公司希望从信托资产中获得收入或资本收益)。


自主管理退休基金

大多数澳洲人的养老基金由第三方管理,但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行管理养老金。用自主管理退休基金购买住房的主要原因是税率优惠,持有资金时税率为15%,退休提取时税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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