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等一年,SEC对律师开刀!移民美国还是要找靠谱移民公司

2015年12月09日 旭飞美国移民


SEC
2015年12月7日,在业内传了一年的SEC将对律师销售EB-5项目而非法收受佣金的行为开刀之后,SEC终于出手了。
先看SEC官网的新闻通告:
华盛顿,2015年12月7日,SEC宣告全美一系列的执法行为,对于未获得Broker(券商)资质的律师销售EB-5项目的行为。
一起案件中,律师和他的律师,被控通告政府的EB-5计划欺诈投资者。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如果为EB-5项目融资,提供特定的服务并收受佣金的,必须合法注册成为security broker(券商)”SEC执法部总监Andrew J. Ceresney说。“这些案件中的律师,涉嫌收取销售、推荐、促成EB-5投资的佣金,而不顾相关证券法规的规定。”

在一起洛杉矶联邦法庭的起诉中,SEC控诉纽约移民律师Hui Feng和他的移民律所Law Offices of Feng & Associates,不但未获Broker资质而给100多个投资者销售EB-5,而且违背诚信和法律责任,不披露他们在投资过程中收取的佣金行为而欺诈投资者。他们还涉嫌欺诈一些发行EB-5项目的机构。

“我们指控Feng滥用其移民律师的地位,非法行Broker之实,涉及到通过销售EB-5证券行为私下获取佣金的欺诈中。”SEC洛杉矶区域办公室总监Michele Wein Layne说。


根据SEC其他几起对于律师和律所的作为未注册Broker违规行为的处罚:
* 多个EB-5区域中心和他们的经理,对于他们每个成功销售有限合伙权益的律师或律所,支付佣金;

* 所支付的佣金,是独立于同一客户支付的律师费之外的;

* 参与其中的律师和律所,必须促使交易完成,如推荐一个或多个EB-5投资项目,作为投资者和区域中心的联系人,或者实现转款或投资文件递交到区域中心;

* 这些未注册Broker行为,违反了1934证券法的15(a)(1)部分。

下述个人和律所,未承认或者否认SEC的调查结果,并同意停止未注册Broker的行为:

* Texas Austin, Mehron P. Azarmehr及Azarmehr Law Group同意:追缴$30,000、利息$2,965及罚金$25,000;

* Miami的Michael A. Bander及Bander Law Firm同意:追缴$228,750、利息$19,434及罚金$25,000;

* Miami的律师Roger A. Bernstein同意:追缴$132,500及利息$8,243;

* N.J,Hoboken的律师Allen E. Kaye;

* Los Angeles律师Taraneh Khorrami同意:追缴$60,000、利息$7,843及罚金$25,000;

* Los Angeles的律师Mike S. Manesh和Manesh & Mizrahi同意:追缴$85,000及利息$11,159;

* 中国居民Kefei Wang同意:追缴$40,000、利息$1,590及罚金$25,000.


“这些达成一致的执法措施,反应出这些个人配合同我们进入讨论,并且保存前期的调查记录。”SEC执法部门助理总监Stephen L. Cohen说。

SEC的调查由Roger Paszamant、Thomas Manganello、Louis Gicale Jr.、Sarah Hall和Ashley Dolan执行,Melissa A. Robertson指挥。

SEC起诉 Feng和Feng & Associates律所违反1933证券法17(a)节以及交易法规10b-5的10(b)节,他们还被指控违反交易法规15(a)节。该起诉寻求追缴赃款、利息和罚金。

SEC对于Feng及其律所的调查,由Megan Bergstrom调查,Spencer Bendell指挥,Donald Searles起草。

SEC感谢USCIS(移民局)的配合。

简单总结如下:

1. 从年前就传出的SEC将动手的消息,到现在过去几乎一年,SEC的出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

2. SEC只起诉了一个律师和律所,该律所在国内某EB-5网站上非常知名,并免费提供项目尽职调查服务。当前,其已经发布声明,声称销售EB-5项目不是证券发行行为,无需Broker资质,并将同SEC的官司打到底。

3. 同时涉及另外7个律师,可见这些行为并非个案,对于涉案其他律师,已经同SEC达成和解,退回佣金利息并支付罚款;

4. SEC并未披露涉案区域中心或者项目方,区域中心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会进一步处罚,尚待观察或留给证券专家评述;


最后,无论Feng还是SEC胜诉,无论销售EB-5是否是证券发行行为,对于EB-5投资者必须要了解的是:

在EB-5投资过程中,需要明确谁代表你的利益,中间方撮合交易而收受佣金是合理行为,别因为怕人挣钱而自陷风险,当然你需要保障你的知情权。不能简单认为,到美国直接找律师找朋友找项目方,就能跳过中间环节,就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利益,too young,too simple,sometimes naive。一直以来能留意到,有些急功近利的律师,站在所谓代表客户利益的道德制高点上,大有横扫一切的态势,恐怕正如SEC所言,并非能担当起应有的诚信和法律责任,中美都有。

SEC连续出手,以及期盼中的新法案,希望能够将交易透明公开,建立合理规范的游戏规则,而非维护劣币驱逐良币的混乱局面。

在此,旭飞移民也提醒广大投资者:移民美国还是要找靠谱的移民公司而不是贪便宜直接找美国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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