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拿現金匯款 行不通了

2018年01月09日 世界午報


美國政府規定現金存款若每筆超過1萬元,銀行需向主管單位申報來源。今年初中國知名導演英達就因為將每一筆現金存款刻意壓低至1萬元以下,分成多次共存入40多萬元至銀行帳戶,有洗錢之嫌被罰款超過17萬元。其實很多規定早就存在,不過目前政府要求銀行嚴格執行反洗錢法,尤其是針對留學生或外國人,以致一些原來消費者以為的正常交易,目前卻變成行不通。

華裔林小姐近來想存現款到朋友的銀行帳戶,就踢到鐵板,被銀行拒絕。原來她和朋友分別持有不同銀行帳戶,朋友向她借錢,日前她拿著現金前往爾灣市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給朋友帳戶匯錢,但被銀行拒絕。林小姐不解,因為數月前還曾這樣操作過,只需提供對方帳戶號,銀行就能幫忙操作。但該行的櫃台工作人員告訴她,該行從2017年12月初就不再允許外人用現金直接進到其他人的帳戶,匯款者必須透過支票等能證明資金來源的方式才行。

林小姐獲悉美國銀行12月初起,消費者不得拿現金匯款至其他人帳戶,必須透過個人帳戶以個人支票、現金支票、或匯票(Money Order)操作。

原來該規定並非新規,2016年大通銀行(Chase Bank)就不允許客人拿現金匯款給別人。在大通銀行工作的陳小姐表示,她工作一年半以來銀行就不允許這樣操作。此舉是為了防止不法分子從事洗錢活動,且之前有不少觀光客來美國後開戶,有些銀行不再接受在美國沒有固定收件地址的客人開戶,直指往後外國人開戶會越來越難。目前看來美國銀行、大通銀行、富國銀行(Wells Fargo)均照章行事。

去年4月赴美生子的張女士開通銀行帳戶,可是9月生完孩子回國後至今都沒有任何消費紀錄,日前準備透過手機查看帳戶餘額時,怎麼都登錄不上,撥打越洋電話至銀行得知,一段時間沒有消費紀錄,銀行把帳戶鎖了。

原來是除了不能直接用現金匯款外,開戶後長期無交易,交易太頻繁也會招惹麻煩。如坊間流傳某家銀行「一言不合殺全家」,留學生謝同學就有此遭遇。她和絕大部分留學生一樣,學費、生活費來自父母,即使是海外匯款安然無事。可是謝同學出入境頻繁,每次一有假期就回國,因此每次她都直接攜帶學費和生活費來美,未透過匯款。

當她抵美後再存入自己的帳戶,這些看似再正常不過的行為,卻讓她有一天收到銀行來信,委婉表明讓她在規定日期內把帳戶裡的錢全部取出,因為銀行決定關閉她的所有帳戶,包括信用卡帳戶等,正所謂「殺全家」。銀行並表示,不再受理她的任何業務。她前往銀行詢問究竟,櫃台工作人員也無能為力,表示銀行心意已決,她只能去別家銀行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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