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签证】关于澳洲居民返回签证——近期审理变严的155签证

2017年09月21日 澳洲房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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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4月以来,澳洲的各项移民政策突如其来的收紧,457宣布明年3月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更为严苛的TSS签证;公民入籍要求骤然提高,延长居住时间,又要出具英语要求。

今年7月以来,各项签证审理速度都很慢,包括雇主担保的457、186、187签证;技术移民的189、190、489签证。同时移民局大开杀戒,6月底许多人突击交的一批186及187高薪提名及签证申请,在不要求补材料的情况下,闪电般地下发拒绝通知。甚至一些申请人及移民代理在6月底疯狂提交,还没有来得及上传材料的申请,移民局也丝毫不留情,快速、直接、无声地快速拒绝。

一时间,所有人都感到了移民的寒冬。

最近这股风又悄悄刮到了155居民回签类别的审理队伍中来,以下人等要特别小心!

危险

1.持澳洲永居签证,但不想、不能、也不怎么回澳洲居住的;

2.年年申请155居民回签,年年说要回澳住,但年年都有这这那那的理由不能回来居住的。

这些人,现在是移民局打击的重点对象。

155居民回签政策简述

申请条件

1、过去5年内,以合法的永久居民/公民身份在澳大利亚累计居住满2年,申请人可以获得一个有效期为5年的155签证;

2、过去5年内,以合法的永久居民/公民身份在澳大利亚累计居住未满2年,但是可以证明在澳大利亚有较强的生意、文化、工作或个人联系,且对澳大利亚有贡献,并且:

● 在澳洲境内提交申请时,就没有累计住满五年给出合理的解释;

● 在澳洲境外体检申请时,在最后一次离开澳洲时必须是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并为没有在澳大利亚连续住满五年给出合理的解释;

● 在澳洲境外提交申请时,在过去10年里是曾是永久居民或公民,就没有累计住满五年给出合理解释;

3、在过去五年里没有以合法的永久居民/公民身份在澳大利亚满两年的申请人,并是持有155签证 (或已经申请155签证正在等待审批)者的伴侣或随行家人。

如果申请人无法在申请时满足居住要求,如果能提供以下的材料证明对澳大利亚有贡献关系,仍然是可以获批一年的155签证。

155对澳洲有贡献关系签证材料

生意联系: 如果申请人主张有与澳大利亚有生意联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生意为澳大利亚做了什么贡献。申请人还需要证明在这个生意上有较大比例的投资,并且在生意上担任重要的管理职务,参与生意的日常经营和管理。该生意必须是正常经营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企业,有相关注册登记和业务文件证明业务的进行。

商业关系的材料如下

1、 商业所有权或现任合伙人的证明材料。

2、 最新年度报告及(或)财务报表的副本。

3、 您积极参与该商业活动的证明材料。

文化联系:知识、艺术、体育或宗教等很多方面都可以是对澳大利亚有文化的联系。通常,这些文化联系应当和申请人最初申请获得澳大利亚永久居民身份有关。主张这种联系,申请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澳大利亚多元文化生活起到的作用,比如写作的出版物、文化组织的会员身份、关于申请人的媒体报导或文艺演出等。

文化关系的材料如下

1、 您作为演员、音乐家、画家或作家等从事专业艺术活动的证明材料。

2、 您现任澳大利亚宗教、体育或文化团体会员的证明材料。

工作联系:主张在澳大利亚有工作联系的申请人,需要证明目前是受澳大利亚雇主雇佣,或者有正式的工作担保,或者是受澳大利亚雇主派遣在海外工作的,或者雇主虽然不是澳大利亚机构,但是可以证明这个工作对于澳大利亚有重要意义,比如代表澳大利亚参加的国际组织。

工作关系的材料如下:

1、 您受雇于澳大利亚机构、或跨国或外资公司澳大利亚分公司的证据以及您任何职位。

2、 澳大利亚机构的工作证明。

个人联系:个人联系被认为对澳大利亚有贡献的情况,主要是:申请人是澳大利亚社区或经济组织成员;在澳大利亚居住了相当长的时间,或者是陪同澳大利亚公民的配偶在海外居住;在澳大利亚有个人资产和家庭成员。

个人关系的材料如下:

1、 若您陪同您的澳大利亚公民配偶出国则须提供经认证的结婚证副本、您的配偶与您一同出国的证明材料、以及您配偶的澳大利亚国籍证明。

2、 若您有直系家庭成员是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公民并住在澳大利亚,则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他们在澳大利亚的身份证明,如他们护照所有页数的经认证的副本。若您同时提供并列出您所有家庭成员的居住地址,则有助于您的申请。

3、 若您在澳大利亚拥有房屋或其他个人财产则需所有权证明。

常见问题

‍‍1.为建立与澳洲的联系,不少申请人编造虚假工作职位提供信(Job Offer),这点现在移民局查得也比较严,假的Job Offer,很容易露出马脚。

2.提供在澳房产证明,这是不少人用的办法,尽管看似符合上述与澳洲的重大“个人联系”,但被移民局无情拒签。

案例一:

该客人2014年在澳洲购买了“土地及房屋”的一个打包房产(House and Land Package),2015年12月怀有9周的身孕,根据医生的建议,不适合长时间的坐飞机,因此无法返回澳洲,于是她在2016年2月在中国申请“居民回签”(RRV)签证。同时自2009年11月30日获批永居签证以来,仅在澳洲生活133天。尽管该客人在澳洲有个人资产,签证官也毫不留情地拒绝给申请人签发“居民回签”(RRV)签证

案例二:

以上的客人通过132签证拿到了澳洲永居。在过去5年中,仅在澳洲住了226天。尽管在澳洲拥有公司,但移民局说澳洲的公司不是一个活跃公司;尽管在澳洲有房产,但因为女儿住在里边,不被看作是与澳洲的重大联系;尽管女儿在澳洲是永久居民,但是说女儿已经成年,不再是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因此不认为申请人建立起了跟澳洲的重大联系,拒绝批准申请人的RRV签证。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即便是在澳洲购买了楼花、拥有房产,如果不经过专家之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跟移民局签证官有效论证,合理解释,就算在澳洲购房置业,也不一定能让签证官认可申请人已建立起来了跟澳洲的重大联系,从而获批RRV签证。

‍‍‍‍‍‍‍‍‍‍‍‍‍3.针对已经拿过155签证,年年说要回澳住,但年年都有理由不能回来居住的。移民局有新的要求。

首先移民法上面说得很清楚,申请人要出具“对澳洲有利的各种重大联系”,同时是不是有意愿、有行动、有可能返回澳洲永久居住。

以下是移民局的法规要求:‍‍‍‍‍‍‍‍

Another relevant consideration in assessing whether an applicant’s personal tie(s) is/are substantial is the person’s history and intention of residing in Australia. Do they:

  • regard Australia as home and

  • intend to reside permanently.

我们在评估申请人与澳洲的联系是否重大的时候也会考虑申请人在澳洲居住的历史,以及其在澳洲居住的意愿。他们是否:以澳洲为家,以及打算永久居住。

最近我们有案例反馈回来,许多年年说要回澳住,但年年都有理由不能回来居住的,在申请155居民回签时遇到麻烦。移民官会直接来信指出:

您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您对重回澳洲居住持有迫切的意愿。

而有的签证官即使给申请人批出了一个新的1年的155签证,但会明确写道:

如果您提供在接下来12个月内重回澳洲居住的意图的书面声明,我们可以将它考虑在内,并重新考虑批给1年的居民回居签。该声明在明年您提交下一个居民回居签申请时会被重新评估,我们认为到那时您应当已经回到澳洲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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