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CRS正式落地, 英国高资产人士的受到的影响有多少?

2017年05月30日 英伦大叔


作者介绍:东哥金融,资深资管专家,中英两国十年金融及资产管理经验,美国注册财务规划师(RFP),专注于中英两地资产管理,收购与并购,公众号:英国大叔

                                                                                                         

首先什么是CRS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通用报告标准”,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and DevelopmentOECD)于20147月提出的,签署CRS的国家和地区通过信息平台自动向相关方提供金融账户交易信息。其出现的目的是通过参与的国家和地区之间交换的金融账户信息,税务居民的资料,用以提升税收的透明度以及在一定程度上打击跨境逃税行为

 

目前,已经有55个国家率先加入CRS体系中,并承诺在20179月首次进行信息交换,其中不乏,百慕大,维尔京,泽西等之前的避税天堂地区。中国在第二批的43国名单之列,承诺将于20189月首次与其他国家共享信息。


中国CRS的日程表:

 

锁定201612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6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账户,为高净值账户。


201711日开始对新开立金融账户的个人和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对存量账户进行尽职调查. 


2017519日,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五大财政金融主管机构正式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调查管理办法》其中将高净值账户重新定义为金融账户加总余额100万元美元以上。


20171231日前,完成对存量高净值账户的尽职调查


2018630日,完成向国家税务总局的首次信息报送


20189月,完成第一次对外信息交换。


20181231日前,将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中国版CRS对于哪些人群有影响呢?

 

按照此“办法”,中国版CRS主要针对的是中国境内开立账户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这里的非居民指的是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和企业(包括组织)但是不包括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或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

 

那中国税收居民的定义是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的税收居民分为两类情形:一类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但不包括虽具有中国国籍,却并未在中国大陆定居,而是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同胞。


其中,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还有一类是在中国境内居住,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天的外国人、海外侨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税收居民,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要依规全面履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


中国版CRS主要针对的是有跨境资产配置的高净值人群,对于资产全部在中国境内,没有海外资产配置的中国税收居民无论净值高低都没有实质影响

 

中国版CRS影响最大的人群有两类:

 

在海外配置了大量资产,有海外账户的中国籍税收居民,主要资产在中国,又移民到新的国家的高净值人士。

 

举例说明,如果中国高净值居民A先生在英国金融机构开立了一个金融账户,在英国,A先生就会被认为是非居民金融账户,该账户的信息就会经由英国金融机构报送至英国税务机构,然后交换给中国税务机构,由中国税务机构识别这位A先生是否已为该账户资产报税,如果没有,就要进行追缴。(请注意,我们认为这个识别行为,目前来看,是被动的,抽查性质的,换句话说如果中国政府不提出特殊要求,英国政府并不会主动响应的提供这个数据给中国政府

 

又如果A先生加入了英国国籍,但是资产都还留在中国,中国税务机构就会将信息交换给英国税务机构,由英国税务机构识别A先生是否为该账户资产产生的额外现金流报税。(同样,我们认为交换信息的过程,目前来看,仍然是被动的,话剧话说,英国政府需要明确的知道相关信息后,向中国政府提出信息交换要求,然后中国政府响应相关信息给英国政府)

 

这就进一步的降低了通过海外账户避税的可能性,中国居民的海外账户更加透明。

 

那么海外持有资产的中国公民,或者刚刚移民新国家,资产还在中国的人该如何应对呢?


合法纳税,合法申报,诚实守信。

 

取得低税收国家的护照身份,用低税收国家的身份开立金融账户。毕竟CRS针对的主要是非本国居民账户,会报送到实际持有身份国家的税收部门。

 

CRS只申报有现金流,有现金价值的金融账户,对于实物资产如不动产,艺术品,贵金属,珠宝等,不在申报披露的范畴。


对于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者年金合同被列为金融账户,但是在合同存续期内按年度支付报废,保费不随时间递减,不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任何人均无法获取保险价值,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应付金额不超过累计支付保费总额的,不得转让的定期人寿保险合同不计入在内。


虽然家族信托也在披露的范围之内,但是通过合理的家族信托规划和工具,可以实现税务递延的功能

 

通过这篇文章,相信大家已经对CRS有一定了了解了。CRS只是一个交换标准,并不是惩罚措施,不用闹得人心惶惶。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找专业的人士进行规划了。也欢迎大家随时与我交流。



总结几个观点:


CRS的实施是双向,响应制!不是随时随地的共享数据库!也就意味着,如果您仅仅是普通的高资产人士,在目前现行的情况下,你受到的影响并不大。 而且有一个原则:政府只能查询本国国籍人士在其他国家的税务状况,简单说,如果你有绿卡,你仍然是中国护照,英国政府是无法通过CRS获得你的中国税务信息的。 或者说,如果你是英国护照,中国政府同样也是无法通过CRS获得你的英国税务信息的。 


假设您是中国籍,持有英国签证或者绿卡: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政府是不能通过CRS相关条例获得你在中国的相关税务信息的。因为:你是中国护照,英国政府必须首先通过中国政府来协查您的税务收入情况。 被英国政府要求协查中国税务情况的可能性。。。。。目前来看,您要是王建林级别的,有可能。 如果只是在中国有不超过500万英镑以下的现金,资产情况下,大叔认为可能性不大。


假设您是华裔但是持有英国国籍: 这个时候,你要小心,你已经是英国国籍,英国政府对你在英国境内的资产了如指掌,而且,英国政府有权力要求中国政府按照CRS相关要求,提供你在中国境内的税收状况。


大部分的英国投资移民,高资产人士,其实目前是不存在这个税务的交叉风险问题。仍然是中国国籍,而且在英国没有太多的资产,这种情况下,被英国政府抽查的几率比较小,同样,中国政府在英国的管辖权和执法权也受到制约。


问题在于,获得绿卡,或者在成为英国税务居民7年以后,需要慎重考虑,是否入籍,是否每年在英国能够居住超过183天等等具体问题,这个就需要有专业的税务顾问来给您做建议和分析安排。


目前其实最大的问题不是这个CRS,而是日趋严格的外汇管制,从经验上来看,只要资金能够顺利到香港,基本上资金进入英国后的规划都是有法律保障和依据的。大叔的理解,其实CRS最主要的针对人群及作用是那些涉及到大案要案,重大刑事,经济案件的涉案人,在进行举证及资产冻结的时候会用到这个通道获取相关信息或者异地冻结,实际上我们看到的大部分投资移民客户,只要前期规划好,是不会有类似的情况出现的。 


英国投资移民税务问题访谈:



完整访谈音频: 长按下图访问 大叔的分享平台


本文仅为信息分享,不代表任何税务意见或者建议,读者需要税务建议或者咨询,请联络专业人士具体分析,本文文字及语音内容不得作为税务建议及意见。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