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小说才知道,原来金庸也是顶级吃货?

2019年02月20日 郑州吃货



人们对于食物的喜爱来自作为动物的天性,和很多普通人一样,很多作家也喜欢在自己的文字中让人享用到文字描述的佳肴。


有时,往往是文字编织者一段对于年夜饭的描述,就能带着游子的思绪飞回千里外的故乡。



说到当代影响力最大的作家,金庸可能是其中名声最广的人之一。


从市井人的粗豪酒肉,到精巧的珍馔佳馐,有时又是青年男女之间的爱情见证。是食物,又不只是食物。金庸的文字本身就是一道美食。



珍馔佳馐,君子好逑


金庸出身浙江海宁望族,祖上举人翰林数不胜数,自然家学颇丰。拥有浪漫情怀的金庸想象出的美食自然也是有着书气墨香,他把这些美食,通过黄蓉的一双妙手,做了出来。


 “玉笛谁家听落梅”


香港中华厨艺学院还原版“玉笛谁家听落梅”


羊羔坐臀,小猪耳朵,小牛腰子,獐腿肉和兔肉的什锦炙肉条,肉虽有五种,但不同肉质组合咀嚼生出的口感,或膏腴嫩滑,或干脆爽口,共有二十五种变化,合五五梅花之数。


香港中华厨艺学院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展示“射雕英雄宴”


上世纪70年代,金庸和蔡澜与香港镛记酒家合作推出过一次“射雕英雄宴”,其中就包括这道书中撰写的美味。


把文学照进现实,就像生活中看到有人乘着哈利波特的魔法扫帚,参观霍格沃兹一样。


都说武侠小说是成人世界的童话,我们都有童话照进现实的梦想,但金庸先生仙逝,不知以后是否会有后人再来还原这些童话中的美食。


青旗沽酒

不如大碗痛快


说到酒,不止是金庸作品。《水浒传》中,快活林武松醉打蒋门神,《三国演义》,关羽温酒斩华雄,就连坚守清规的唐僧,在女儿国也曾饮过一杯素酒。


刀光剑影的武侠世界,如果少了酒,多少会失去几分豪迈和壮烈。但金庸笔下的酒,除了江湖汉子的鲸吞豪饮,也有其才子气质的三分文雅。


祖千秋指着一坛酒,说道:“这一坛关外白酒,酒味是极好的,只可惜少了一股芳冽之气,最好是用犀角杯盛之而饮,那就醇美无比,须知玉杯增酒之色,犀角杯增酒之香,古人诚不我欺。”


只听他又道:“至于饮葡萄酒嘛,当然要用夜光杯了。古人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葡萄美酒盛入夜光杯之后,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饮酒有如饮血。岳武穆词云:‘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岂不壮哉!”


祖千秋指着一坛酒道:“饮这高粱酒,须用青铜酒爵,始有古意。至于那米酒呢,上佳米酒,其味虽美,失之于甘,略稍淡薄,当用大斗饮之,方显气概。”


“这百草美酒,乃采集百草,侵入美酒,故酒气清香,如行春郊,令人未饮先醉。饮这百草酒须用古藤杯。百年古藤雕而成杯,以饮百草酒则大增芳香之气。”


祖千秋又道:饮这坛梨花酒呢?那该当用翡翠杯。白乐天杭州春望诗云:‘红袖织绫夸柿叶,青旗沽酒趁梨花。’你想,杭州酒家卖这梨花酒,挂的是滴翠也似的青旗,映得那梨花酒分外精神,饮这梨花酒,自然也当是翡翠杯了。饮这玉露酒,当用琉璃杯。玉露酒中有如珠细泡,盛在透明的琉璃杯中而饮,方可见其佳处。”


对于酒,喜爱的人甘之如饴,离着很远就能闻到酒的香味;讨厌的人嗤之以鼻,认为这么辣像火烧嗓子一样的东西有什么可喝的?



与烟相同,酒是一种能令人上瘾的“瘾品”,李太白《侠客行》诗云: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描述喝酒的诗句中,没有比它更贴切的了。


对于喝酒的人来说,每个人都清楚它百害而无一利 ,但还是有那么多人贪恋杯中之物,究竟是酒本身拥有独特的魅力呢?还是人人都想暂时一扫心中的烦恼呢?


吃什么不重要

和谁吃重要


令狐冲和任盈盈的第一顿饭是在任盈盈的住所,洛阳绿竹巷。。


那个时候,他认为她是一个七八十岁的“婆婆”。


吃的是粗茶淡饭,青菜豆腐。但他认为比山珍海味好吃百倍。


因为在她这里,他觉得她是最值得信赖的人


令狐冲请任盈盈吃的第一顿饭,在一条溪水旁,两个人都受了很重的伤。


都说韦小宝是武侠小说第一撩妹高手,我却认为是令狐冲。

那姑娘道:“哼,希罕么?你就跟我说,我还不爱听呢。你可知我是甚么人?是甚么来头?”

令狐冲摇头道:“我不知道。我连姑娘叫甚么名字也不知道。”

令狐冲道:“我虽不知道,却也猜到了八九成。”那姑娘脸上微微变色,道:“你猜到了?怎么猜到的?”

令狐冲道:“现在还不知道,到得晚上,那便清清楚楚啦。”

那姑娘更是惊奇,问道:“怎地到得晚上便清清楚楚?”

令狐冲道:“我抬起头来看天,看天上少了哪一颗星,便知姑娘是甚么星宿下凡了。姑娘生得像天仙一般,凡间哪有这样的人物。”

那姑娘脸上一红,“呸”的一声,心中却十分喜欢,低声道:“又来胡说八道了。”


单身直男同学们,都学着点,只会说“在吗?吃了吗?睡了吗?”是追不到姑娘的。撩妹达人令狐冲告诉我们:撩妹不规范,直男两行泪。


这时她已将枯枝生了火,把洗剥了的青蛙串在一根树枝之上,在火堆上烧烤,蛙油落在火堆之中,发出嗤嗤之声,香气一阵阵的冒出。她望着火堆中冒起的青烟,轻轻的道,“我叫做‘盈盈’。说给你听了,也不知你以后会不会记得。”


一时之间,两人谁也不作声。忽然闻到一阵焦臭,盈盈一声“啊哟”,却原来手中一串青蛙烧得焦了,嗔道:“都是你不好。”


取下一只烧焦了的青蛙,撕下一条腿,放入口中一阵咀嚼,连声赞道:“好极,好极!如此火候,才恰到好处,甜中带苦,苦尽甘来,世上更无这般美味。”盈盈给他逗得格格而笑,也吃了起来。令狐冲抢着将最焦的蛙肉自己吃了,把并不甚焦的部分都留了给她。


不光是单身,有女朋友的小伙伴是不是也曾经嘲笑过女朋友做的“黑暗料理”?不知道换来的是跪键盘输入一百遍“好吃”还是罚抄“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食物”?


就算是吃路边摊,和心爱的人吃也是一件幸福的事啊。


龙肝凤髓,不如家中一餐粗饭

银盆中两只细瓷碗,一碗桂花白木耳百合汤,另一碗是四片糯米嵌糖藕。陈家洛离家十年,日处大漠穷荒之中,这般江南富贵之家的滋味今日重尝,恍若隔世。



这是金庸第一本小说《书剑恩仇录》中的一段。没有天马行空的美食幻想,没有长篇大论的引经据典,三言两语,描绘出陈家洛离家十年后的归乡。


有人问过《舌尖上的中国》总导演陈晓卿老师一个问题:你吃过那么多好吃的,最好吃的东西是什么?陈老师道:家里,家里最好吃。每个人从有记忆以来,吃过最多的应该就是父母长辈做的饭。



对于小编来说,最饿的时候想起来的永远是姥姥包的饺子,姥姥的饺子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小时候的我看她和面,和馅,盐,酱油,姜末,十三香,各种调料的多少纯凭感觉,每一次都是咸淡正好。


那时候就觉得,有刚煮好的饺子才是真正的过年。



无论是烤青蛙,还是糯米藕,这几种食物都不是什么大厨在做,制作方法甚至很普通,但是为什么每次读到,都觉得那么好吃,那么诱人呢?


大概因为两个字——有情。吃的人有情,做的人也有情


一碗糯米藕,陈家洛十年风霜,都化为幼时的难忘回忆


从烤焦的青蛙开始,任盈盈开始正式进军令狐冲的世界


醇馥幽郁的美酒,能让人忘记多少忧愁,酒也有个风雅的别名,叫扫愁帚


小说本身不重要,甚至美食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当初和自己一起吃饭的人,一起经历的那些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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