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50 万美元“地区中心项目”投资移民(EB-5)常见问题解答

2014年02月25日 美国移民咨询



美国 50 万美元“地区中心项目”投资移民(EB-5)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是 50 万美元地区中心项目投资移民?
    为了增加外国投资人对投资移民的兴趣,促进美国地方经济的发展,1993 年美国国会在投资移民法里增加了“地区中心项目”的投资移民(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要想投资“地区中心项目”,投资人:

    (1) 只需要投资 50 万美元。

    (2) 不需要证明他的投资直接产生了 10 个全职雇员。

    (3) 不需要亲自经营企业。

  2.  地区中心项目投资移民是否有名额限制?

    美国政府每年从一万个百万美元投资移民名额中拨出三千个名额用于“地区中心项目”的投移民者用。

  3. 您是否适合办理地区中心项目的投资移民?

    (1) 如果您不想自己在美国经营管理生意,但希望能有一张美国的绿卡,“地区中心项目” 投资移民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移民方式。

    (2) 如果您希望在美国自己投资经营生意,而且您的企业可以在两年之内在美国雇佣10 个全职员工,您应该考虑百万美元投资移民。

    (3) 如果您已经在美国有现成的生意,并至少雇佣 3 个以上的全职员工。您自己在中国也有企业,并有一定数目的职员。您应该考虑办理 L-1 跨国公司签证。但是,如果您只是在中国有企业,但在美国没有任何业务来往,我们不建议办理 L-1 签证。根据我们办理移民 20 多年的经验,因为文化和语言的差异,一般人很难在赴美后的一年时间内白手起家,把生意办起来,如果在美国没有业务,移民局最终会拒绝延长 L-1 签证或者拒绝绿卡申请。

    (4) 如果您在中国在某个领域很有成就或很有声誉,您可以通过“杰出人才”移民。

    (5) 如果您有美国公民的配偶或美国公民的子女(在 21 岁以上),您应该考虑家庭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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